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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拍张照片、回国带株植物竟然危害国家安全?关于"国家安全",这些你应该知道!

本站发表时间:[2020-04-17]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的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活动主题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很多事情一旦放松警惕

  就有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些案例吧!

  案例一:照片不能任意拍,更不能任意晒

  小磊是一名摄影爱好者,也是一名军事迷。小磊住处附近有军用机场,每当军用战斗机在天空中飞行时就拍摄下来,还发到微博和朋友圈里炫耀。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禁止陆地、水域军事禁区管理单位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进入禁区,禁止对禁区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经军区级以上军事机关批准的除外。小磊拍摄战斗机飞行的照片,还将照片分享到互联网上,使重要军事设施暴露,带来泄密隐患。

  案例二:境外旅游需谨慎,行李箱里不乱带 

  小美在国外旅游,看到国外的郁金香很好看,就想着买点球茎带回国自己种。入境时,工作人员告诉小美,按规定,行李箱里的郁金香球茎不能携带入境,并依法予以截留处理。郁金香可能携带的郁金香碎色病毒,会导致花瓣畸形鳞茎退化变小,植株生长不良、矮化。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规定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类、植物及植物产品类,具体包括新鲜水果、蔬菜等,以及其他类都禁止携带入境。小美从国外携带植物球茎回国,带来的不仅仅是植物球茎,有可能是球茎+有害微生物。

  案例三:合法经营要有道,东西不能随便卖

  小方在互联网上开设网店,出售卫星数据接收卡、无线摄影笔等数十种间谍器材,又沿街兜售实时视频无线监控器、GPS跟踪定位器等专用间谍器材,被国家机关以“涉嫌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小方出售专用间谍器材的做法,对国家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看到,国家安全与我们每一个人都密切相关。因此,我们要时刻紧绷国家安全这根弦!

  当然,国家安全并不是这么简单。那么,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这些知识你应该知道

  国家安全涵盖哪些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领域。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

  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罪名有哪些?

  背叛国家罪

  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分裂国家罪

  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煽动分裂国家罪

  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武装叛乱、暴乱罪

  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武装暴乱或者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武装暴乱的行为。

  颠覆国家政权罪

  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实施背叛国家罪(第一百零二条)、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第一百零三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一百零四条)、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一百零五条)的行为。

  投敌叛变罪

  指中国公民投奔敌方或者敌对营垒,或者在被捕、被俘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被敌方控制以后投降敌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叛逃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

  间谍罪

  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资敌罪

  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能做什么?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这么做

  机关单位的电脑内外网不混用;

  不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

  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加强对病毒的防范,不把涉密信息发到互联网上;

  在社交媒体晒照片,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未经允许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拍摄;

  交友、出国留学或旅行要谨慎,严防被不法分子拉拢利用、泄露国家秘密。

  我们应时刻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供稿单位:密云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