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7月,市政府颁布《两库一渠管理暂行办法》,密云水库功能由防洪灌溉转为向首都供应生活用水,并将密云水库周边北部地区划分为三级保护区。9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条例》出台,确定密云地表水为一类水体,必须严格执行环境质量标准。1986年6月,市政府颁布《北京市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将密云南部相关乡镇划为北京水源八厂地下饮用水补给区。一、二、三级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水源补给区涉及密云16个乡镇266个村庄,总面积1822.76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81.8%。保护首都生命之水,成为党中央、北京市赋予密云的神圣职责。面对新的区域功能定位,如何处理保水和富民的关系,成为县委、县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1987年,密云邀请北京农业大学专家实地考察,同密云县有关部门一起分析研究,形成《密云县建设生态县规划纲要》。《纲要》提出,保护环境,建设生态县,经济工作协调发展的思路。指出解决密云经济发展问题,必须与北京的水源、环境保护任务统一起来,最好办法是按照生态经济学原理来组织密云的工农业生产,走建设生态县的道路。《纲要》为密云走保水富民之路,提供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