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10月22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前往平谷区马昌营镇天井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活动。
宣传现场,扫黑除恶办案组检察官向现场村民讲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相关政策,鼓励村民积极踊跃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同时向村民发放自制的“扫黑除恶”宣传手册100余份,将扫黑除恶元素融入群众生活。
据悉,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活动,扩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的普及面,提升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度和参与感。今后平谷检察院将开展更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建立长效法治宣传机制,联合人民群众的力量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知多一点】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始时间:2018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