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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坐诊》【七十五】—抚养权纠纷

本站发表时间:[2020-08-21] 来源:北京市平谷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法律援助中心在北京市平谷区司法局公众号推出《律师坐诊》栏目,选取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劳动(劳务)合同纠纷等方面典型咨询案例,通过法律解读、案例分析等方式,及时为人民群众解疑释惑。同时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将您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随时向我们反馈,我们将选派律师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北京市法律服务热线:12348;

  平谷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89989148

  案例描述

  我与妻子感情破裂想离婚,孩子11岁,现在上小学五年级,我们协商都同意离婚,但是就孩子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我有固定工作,妻子无固定工作,生活条件也不如我家。

  问:如果起诉到法院,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处理?

  答: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目前孩子已经十一岁,法院需要征求孩子本人的意愿决定由谁进行抚养。

  问:孩子探视问题呢,怎么解决?

  答:考虑孩子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的情况下,你们双方可以协商探视的时间及地点。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联系出诊律师

  出诊律师:北京市时雨律师事务所律师 闫海霞 联系电话:13651395456


[供稿单位:平谷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