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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平谷法院首次公开开庭审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本站发表时间:[2021-07-27] 来源:平法e联微信公众号 作者:
  近日,平谷法院首次公开开庭审理职务犯罪罪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这是教育整顿后的一次成果展示。案件由刑事审判庭法官唐丽珺担任审判长,平谷区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十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履行监督职责。
  罪犯张某某原系北京市平谷区某镇副镇长,因犯受贿罪于2021年5月19日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案件生效后,我院将张某某交付平谷区看守所执行,看守所以罪犯张某某患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稳定性心绞痛,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高血压三级,重度睡眠呼吸障碍,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为由,对张某某不予收押。当日,张某某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院委托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对罪犯张某某进行医学鉴定,平谷区检察院对鉴定过程全程监督。
  庭审中,法庭首先核实了罪犯的身份、判刑等情况,告知了其合议庭组成人员和诉讼权利;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罪犯张某某宣读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审判长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当庭出示了平谷区医院的病情诊断书及相关检查报告等证据,罪犯张某某和检察机关充分发表了意见。通过对案件开庭审理,合议庭查明了罪犯的病情状况,听取了检察机关、罪犯的意见,最终,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采纳了平谷区医院的鉴定结果,认为张某某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对其作出不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自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我院积极自查自纠,针对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建章立制,制定《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规范》,规范办案流程,主动接受监督。此次庭审是落实司法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应有之义,既加强了与检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又促进了案件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审理,有利于教育整顿成果转化。


[供稿单位:平谷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