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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检察院首次适用48小时全流程结案速裁模式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本站发表时间:[2021-07-26] 来源:平谷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7月19日,平谷检察院首次适用48小时全流程结案速裁模式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在48小时内完成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全部刑事诉讼程序,切实提高了办案效率,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7月17日23时许,被告人张强(化名)酒后驾驶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平谷区某路段时,车前部与路旁灯杆及树木相撞,造成车辆与树木、灯杆接触损坏,后被举报查获,经鉴定,张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4.7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于7月18日4时依法对张强进行刑事传唤,同日22时决定对张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平谷检察院于7月19日10时受理案件,受案后第一时间对张强进行告权、讯问,并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进行量刑协商、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于7月19日14时按照认罪认罚速裁程序依法对张强提起公诉。平谷区人民法院于7月19日16时在平谷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速裁法庭开庭,全面采纳平谷检察院指控的罪名、事实及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
  本案对48小时全流程结案速裁模式的适用,为在全区广泛适用该模式提供了有益经验。今后,平谷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48小时全流程结案速裁模式适用的规范性、系统性和协同性,为推动构建和缓宽容、繁简分流的刑事司法制度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供稿单位:平谷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