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谷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与平谷区农业农村局围绕“恢复种群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主题,到平谷区金海湖、黄松峪水库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鲢鱼、鳙鱼、草鱼、鲫鱼等鱼苗46万余尾,共计4.6万斤。一尾尾鱼苗成群结队,在水中欢快地畅游,划出一道道水浪,逐渐游入河水深处,实现了生态修复和保护。
2020年以来,平谷检察院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办理了4件非法捕捞水产品侵害公益案,助力提升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水域生态平衡。在办案过程中,平谷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模式,力争实现修复受损公益的最大合力、最小成本、最佳效果。
检察+公安:在办理破坏水生态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采取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方式,与公安机关一同多次去非法捕鱼现场调查,确定涉案非法电捕鱼现场的准确点位,提前了解违法事实,为确定违法情形和公益受损夯实事实基础。
检察+渔业: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的理念,努力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应用,支持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敦促违法行为人履行损害修复义务,赔偿生态修复费用,与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一起参加增殖放流活动,见证生态环境得以修复。
检察+听证:坚持整合内部资源,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在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损害公益案件过程中,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首次联合开展公开听证,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下行使,保障了司法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平谷检察院通过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参与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实现了渔业资源增殖,保护了水生生物多样性,解决群众渔业资源匮乏的急难愁盼问题,是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平谷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区域发展大局,守护平谷区的生态环境,擦亮平谷区的生态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