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新阶段,线下开庭有序放开,符合条件的案件中来自低风险地区当事人可以到庭参加诉讼。石景山法院民二庭经过调研发现,有序放开线下庭审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疫情期间线下庭审增加了审判辅助人员庭前准备工作量。根据市高院对于线下庭审的工作要求和我院《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扩大线下庭审工作方案》,线下开庭应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需对当事人健康情况进行排查并掌控行程动态,开庭前需完成线上审批、线下填表报备,形成风险预案、评估报告、综合保障工作预案等。这些庭前准备工作,增加了审判辅助人员的事务性工作量,并且当事人信息查验、填报等工作重复性比较高。
第二,疫情防控排查需要当事人配合,且内容比较繁琐。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当事人的健康状况及行程轨迹排查工作只能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进行,需要核实的内容项目较多,对于时间节点的要求也比较高,若当事人不理解、不配合并强烈要求线下开庭,则进一步增加了工作推进难度。
第三,部分无法电话联系但接收邮寄送达材料的当事人,存在当事人突然到院等不可控因素,增加防疫风险。实践中发现,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当事人拒接法院电话,无法安排线上开庭,也无法提前进行风险排查,严重影响诉讼程序推进。若采用传统的邮寄送达方式,当事人本人签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缺席开庭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果事先无法和当事人取得电话联系,直接邮寄传票,极易发生当事人突然到院的情况,增加疫情防控风险。
对此,民二庭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积极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提高庭前准备工作效率,压缩事务性、重复性工作量,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充分利用电子问卷及企业微信平台,提前搜集防控排查信息。利用问卷星制作《石景山法院线下庭审诉讼当事人情况调查》电子问卷,并使用企业微信推送至当事人处进行线上填报。问卷内容涵盖姓名、诉讼地位、经常居住地等基本信息及连续14天以上是否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院途中是否经过中高风险地区等涉疫情相关安全信息,并将其中的北京健康宝、个人行动轨迹方式等个人及共同居住人健康风险情况设置为必填内容,同时将庭审须知及当事人申报的义务、相应的法律责任设置为强制阅读,确保应报内容不漏报、应知内容必知晓。当事人填报信息后,相关数据直接上传至平台后端,并进行数据分析,以庭室为单位,统一掌握填报情况,及时发现异常填报信息,并根据填报数据打印留痕材料、制作工作记录,承办人结合数据分析结果调整审判工作预案。线上问卷排查的方式一方面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利用技术手段实现了对必要内容的强制阅读及全程留痕,减少了重复性的电话沟通,提升了庭前工作效率。
二是采用清单式、制式化表单规范庭前准备工作,降低重复性工作次数。为明确当事人健康情况排查、线下开庭审批、预订法庭、庭前提醒、统计报送等工作节点,提示审判辅助人员工作流程,确保庭前准备不漏项、不拖延,实现对拟到院当事人疫情防控信息的动态掌握,民二庭根据市高院及我院线下开庭工作要求及须履行的审批流程,制作了《民二庭表单式线下开庭审核报告》,以表单式填报案件基本信息、线下开庭理由、线下庭审评估、综合保障工作预案4大项24小项内容,规范并简化线下开庭案件信息报送工作,有效提高开庭准备工作效率,并保障了庭前准备工作的严谨性。
三是更新传票样式,保证疫情期间送达工作正常有序开展。针对已签收司法专邮但无法庭前电话联系上的当事人,使用疫情期间民事传票模板,在事由、时间、签发人不变的基础上,将“应到地点”由传统的法庭更改为云法庭,并突出注明要求当事人切勿擅自来院,具体时间地点联系审判团队确定。从而督促收到司法专邮的当事人尽快与审判团队取得联系,推动案件后续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避免出现未经过疫情风险排查的当事人来院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