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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槌定音”的小额诉讼程序,了解一下?

本站发表时间:[2020-08-07] 来源:顺义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老王欠了我三万块钱,这么长时间也不还,我到底要不要去法院起诉?
  小额诉讼程序,了解一下?一槌定音,简化诉讼程序又不减损当事人诉权!
  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是人民法院对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标的额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采取的一种高效、便捷的裁判方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纠纷也变得具有复杂性和多发性,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实现简化诉讼程序和不减损当事人诉权相结合,公正和效率并重的司法效果。
  宋某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其劳动报酬两万元,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认可仲裁裁决的数额,但对支付时间有异议,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宋某认为,用人单位本身就拖欠了工资,现又因支付时间起诉,一审判决做出后还能再上诉,非常耽误自己的维权时限。
  这个案子就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了,方便又快捷。小额诉讼程序的裁判结果一经作出,送达完成后即生效。
  小额诉讼程序对于争议标的有具体的要求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每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具体标的额标准也不一样。
  根据《北京法院小额诉讼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北京法院将法定适用小额诉讼的标的额定为五万元以下,也就是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五万元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只有法定适用这一种情形吗?
  本次试点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所以除了有法定适用的情形外,还可约定适用。如果标的额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经承办法官询问双方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也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的制度,当事人没有了上诉的权利,如何有效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呢?
  虽然当事人对一审终审的生效裁判文书没有上诉的权利,但如果认为裁判文书有错误的,可以提起再审申请。法官也要向当事人详细告知申请再审的相关程序。
  法院会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强化释明和告知义务。例如要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小额诉讼须知》,对于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还要送达《小额诉讼程序选择确认书》。
  这次试点改革的动因并非是为法院减压卸负,更不会减损、牺牲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而是要更加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