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区委政法委 > 顺义

【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校园,宪法精神伴你成长!

本站发表时间:[2021-05-18] 来源:顺义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弘扬宪法精神
  培养青少年爱国情怀
  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
  营造良好法治教育氛围
  近日
  顺义法院后沙峪法庭
  法官张蕾
  走进北京四中顺义分校
  为在校高一全体师生
  讲授宪法主题法治课
  为青少年的健康茁壮成长
  送去丰富的“精神食粮”
  课堂上,张蕾法官以宪法为主题,结合法律条文,从什么是宪法、宪法的权利义务、契约精神三个方面逐渐深入主题,以举例的方式进行讲解,让同学们既能真切感受到宪法的威严与庄重,也能深刻体会到法治的精神与力量。
  讲座结束后,现场同学们对宪法中感兴趣的话题向张蕾法官提问,在热烈的互动交流中,同学们明白了宪法的重要性,并加深了对宪法精神的深入理解。
  法官讲了哪些知识点?下面带你回顾~
  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作为根本法,宪法是其他法律、法规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的基石。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并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
  宪法中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每位公民满了18周岁,不论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平等的权利,都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我们鼓励言论自由,但发表的言论不能涉及侵害他人权利。
  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任何人不得随意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法律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公民享有人格尊严权,任何人不能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如果实施以上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
  公民所居住的住宅不受侵犯。宪法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没有经过你的允许任何人不能进入你的家。
  公民享有隐私权,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假如你们写信给家人,任何人不得侵犯去拆开看。
  公民作为公民也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比如你们到法院旁听案件,如果认为法官有任何言行不合适,有权利提出批评和建议,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公民享有劳动的权利、休息的权利,等你们成年了就可以依法参加劳动,在平等的情况下,任何人不能进行歧视,在同等的条件下不得因身高、体重、一般疾病而限制你就业的权利。周末有休息的权利,除特殊情况下依法支付加班费外,不能强行要求劳动者加班。
  作为公民,宪法也规定了我们的义务,我们首要的义务就是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假如未来你们前往国外留学深造或者就业,首要义务就是维护国家统一,不发表任何煽动国家分裂的言论和行为,这些都是违法行为。
  遵守契约精神,做守信的公民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合同类纠纷已占据了民事审判的大多数,对于同学们来讲,虽然不会过多涉及合同签订等行为,但是生活中离不开合同。比如你去文具店买个文具,这就是买卖合同;比如你让同学帮你买本书,这就是委托合同;比如你报了辅导班,这就是服务合同;比如你坐高铁去旅行,这就是承运合同。合同中反映出来的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是今天要重点和大家传递的。
  所谓的契约精神是指在商品社会中的契约关系及与之相关的内在原则,是一种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现代的契约精神核心就是契约守信精神。要求订立契约时诚实守信,不欺诈、不隐瞒真实情况,不恶意缔约,履行契约时要全面履行,不因一己之利恶意违背契约,同时要尽到必要的善良管理人、照顾、保管等附随义务。生活中处处有契约,超市购物、网络消费、购买书籍、社区承诺书(垃圾分类、诚信考试)、物业服务等都体现着契约精神。
  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可以说,契约精神一词虽然来源与外国,但这样的精神是我们祖先世世代代相传的美德,也是我们每个社会人必备的品质。我们要以身作则,把契约精神当成一种生活习惯,一种生活方式。养成遵守规则和社会秩序的好习惯,养成言必行、行必果的好习惯。
  此次京法巡回讲堂活动,是顺义法院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又一举措。今后顺义法院将继续通过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巡回审判等活动,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将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辖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供稿单位:顺义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