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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跟党走】小案例讲述大道理,引领时代新风尚

本站发表时间:[2021-07-20] 来源:顺义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行的智慧和力量,顺义法院开展“讲党课·温党史·话初心”微党课征集活动,全院各党支部积极参与,创作出一系列讲好党史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展示顺法形象的优秀作品,激励全院干警在党史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讴歌新时代。  
  今天,我们为您播出第四期微党课:小案例讲述大道理,引领时代新风尚。
  顺义法院后沙峪法庭党支部 棋其格

  有人曾说,如果把中国比作一艘航行的巨轮,价值就是引领方向、凝聚人心的灯塔。我们党建党一百年来始终重视建设价值体系与培育核心价值观,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时期,都提炼出了与当时的社会形态、文化状况、党的使命等相适应的核心价值,使之成为激励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华民族同心同德、英勇奋斗的精神力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展,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十八大报告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这12个概念精辟表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灵魂工程。
  法与时转,治与世宜,法治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压舱石”。人民法院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执工作始终,从2016年起,最高院连续5年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从英烈保护、公序良俗、诚实守信、孝老敬亲等各个方面体现核心价值观,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
  2017年,我审理了一起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名誉权侵权案。案情是小区业主赵某与美容店店员黄某因美容服务问题发生口角。顾客赵某便在小区业主微信群,散布不实信息,污蔑、谩骂黄某。美容店生意和黄某声誉都受到影响,共同起诉赵某要求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与一般的名誉权纠纷不同,这起案件发生在微信群内,网络传播下的公共空间、侵权主体、损害程度、行为规范如何界定和评判?围绕这些焦点、难点,我们认真研究、开展调查,梳理明确审理思路及裁判标准,最终依法判定赵某构成名誉权侵权,并在裁判文书中对网络公共空间下公民言论行为规范进行说理、提出指引。因其典型性,这一案例入选最高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入选最高院第25批指导案例。
  通过这起案件的审理,我更深刻地感受到,审判工作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息息相关。案件的审理把社会理念具体化、生动化、实质化,意味着我们的审判不仅要面对过去,更要面对未来,不仅是对过去的事情定分止争,更是为整个社会提供价值坐标和行动指南。
  作为基层法官我们处在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前沿,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评价司法和感受公平正义的第一窗口。每一个案件从不同侧面体现着核心价值观,也要求我们要不断提升政治站位、锤炼法律功底、增进司法良知,在案件中发现人民群众最真实的司法需求,在审理中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有之义,更好树立法治信仰、凝聚核心价值、实现良法善治,这是我们的法治初心,是我们的矢志追求。


[供稿单位:顺义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