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多元调解+速裁“四个统一”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一中心全点站”工作模式,努力实现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通畅,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更加有效,诉讼服务事项更加智慧精准,诉讼案件增速逐年放缓,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
突如其来的疫情对全国人民的生产生活秩序带来冲击,尤其是中小企业在疫情中受到的冲击最大,很多中小企业经营异常困难,举步维艰。面对因疫情导致的困难企业,通州法院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高效率低成本的优势,依法稳妥处理矛盾纠纷,有效解决企业在复工复产中的实际困难。
近日,通州法院速裁法官徐明祺联合特邀调解员聂阳共同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既高效处理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又降低了困难企业的诉讼成本,助力其复工复产。
新超市,逢疫情入困境
2019年4月,杨某以个人名义与陈某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位于通州某地的房屋用于经营超市、咖啡厅、公司办公,合同签订后,杨某对租赁的房屋进行了装修改造,经历了开业初期的艰难后,生意逐渐走上正轨。
突如其来的疫情,全民居家抗疫,让超市、咖啡厅的人流量骤降。不仅前期的投入无法收回,还要面临高额的租金、人员工资等支出,资金链几近崩溃,陈某考虑到疫情影响,给了杨某宽限时间。尽管我国疫情形势不断向好,超市、咖啡厅人流量逐渐恢复,公司经营回暖,但杨某依旧无法在宽限期内拿出三百余万租金。无奈陈某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支付其租金300余万元,并要求其名下的两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这是一起案情简单的租赁合同纠纷,徐明祺法官收到案件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适宜调解,经过当事人同意,第一时间将案件委派给驻法院的特邀调解员聂阳。
考虑到杨某的困难,徐明祺法官告诉调解员:“这个案子判决非常简单,但是如果生硬的判决,很有可能导致杨某资金链断裂,甚至企业破产,我们一起想想办法,把这个案子圆满解决。如果能够调解成功,我建议可以采用“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既能保证原告拿到有执行力的文书,又能为被告节省一笔诉讼费。”
初和解,双方不欢而散。
调解员积极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但双方的态度让调解员颇为无奈,原告坚称“必须给钱,要不然我就变更诉求,解除合同,让被告走人”,被告声称:“疫情影响严重,无力支付租金,原告这样是要将他逼上绝路”,双方僵持不下。
本着互谅互让、继续合作,共克时艰的原则,调解员不厌其烦通过电话、在线谈话的方式与双方沟通,被告终于对租金金额予以认可,同意支付租金。
调解初现曙光,考虑疫情影响,也为方便当事人,调解员使用在线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双方却对责任主体以及支付期限产生了分歧。
原来杨某经营的超市和公司对租金支付责任做了担保,但杨某仅同意个人偿还这300余万,不同意自己经营的企业承担责任,也没能力在陈某主张的两周内付清租金。而陈某担心杨某个人偿债能力,坚持要求企业公司承担责任。两个小时沟通无果后,双方不欢而散。
增信任,调解峰回路转
考虑到双方虽未能协商一致,但是在调解过程中依旧能够理解对方的不易,调解员再次尝试调解。
在与杨某的沟通中,调解员发现杨某之所以不想让公司承担责任,是因为他担心如果公司涉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会影响公司承接工程。同时调解员在杨某那里得到一条重要信息,杨某的公司在通州法院还有一个作为原告的案件,只要那个案件的钱款到账,就能一次性将欠陈某的租金偿还。
了解杨某的真实想法之后,调解员将杨某的困难告诉了陈某,希望陈某考虑杨某的顾虑和困难,本着互信的原则,各退一步,陈某经过慎重考虑后,同意杨某两个月内偿还其租金,杨某也同意按照法律规定让自己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为打消杨某的顾虑,陈某也承诺,为确保杨某的企业正常运转,在杨某的公司判决下来,执行到案款之前,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调+确,助力复工复产
三百多万标的额,诉讼费按照简易程序减半收取也得一万多元,考虑到被告的实际困难,尽量减轻被告负担,徐明祺法官采取了“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即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后,双方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过法院审查,出具裁定书,为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司法确认除了省时省力可执行,节省诉讼费也是它的重要优势之一。
就这样通过“调解+司法确认”的形式,陈某拿到了具有可执行性的有效法律文书,依法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杨某的企业也得到喘息的机会,能够踏踏实实地投入到复工复产的大潮中。
本着“疫情之下,双方互相体谅、共担风险、共克时艰”的原则,通州法院积极稳妥的化解各类涉疫情案件,运用司法的力量积极参与全民抗疫,助力企业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