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的巡回司法确认效率真是高,困扰我们一年多的纠纷,用了一天就彻底解决了,不仅没花诉讼费,还省去了我们来回跑法院的麻烦,法官的调解不仅考虑到患者的情况,同时也兼顾到了医疗机构的难处,真是太感谢了!”
在北京通州法院第二审判区,当事人将一面锦旗交到徐明祺法官手中,并连连称赞。
究竟是什么事情呢,小编向徐明祺法官了解到了案件情况。
案情回顾
2020年6月,患肾病综合征多年的王某,因为身体不适前往通州区某医疗机构就诊,医生为其开具了检查单进行了24小时尿蛋白总量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尿蛋白数值较好,医生根据化验结果为王某调整了用药方案,看到检验结果向好,王某按照医嘱进行服药。
但是调整用药后,王某感觉身体状态越来越差。2020年12月,身体情况每况愈下的王某前往另一家医疗机构进行复查,发现该指标明显偏高,医生告知可能是因为用药方案不妥造成的。王某找到该前一家医疗机构讨要说法,经过核查发现,之前检查报告单的数据因机器故障显示的数值有误,王某要求某医疗机构进行赔偿,但多次协商未果。王某为此向相关部门多次进行投诉,虽然相关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罚,但是关于赔偿问题,双方依旧没有达成和解。
“一院多所”巡回司法确认
随后双方找到通州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通州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中仓民族多元调解室开始调解双方的纠纷。由于分歧较大,调解面临较大的压力,依托通州法院“一院多所”巡回司法确认工作机制,调解委员会和徐明祺法官沟通,希望法官能够协助化解该起纠纷。
“一院多所”巡回司法确认是以司法确认工作为抓手,法院与司法所、调解委员会合作联动,利用其与基层群众的近距离优势,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确认“一条龙”服务。当司法所、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遇到难以解决的纠纷、当事人众多等情况可以联系对接法官,请求法官给予调解帮助或进行巡回司法确认。
调解过程
了解案情后,徐明祺法官考虑到王某岁数较大且疾病缠身,来法院立案、开庭存在诸多不便,如果双方能达成调解协议,可进行“一站式”司法确认,立案庭法官可进行现场立案,免去当事人前往法院立案的奔波之苦。调解当天,徐明祺法官带着助理以及立案庭法官三人前往通州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经过与当事人双方三个多小时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了解到当事人对赔偿款的支付方式仍有疑虑,徐明祺法官耐心向当事人解答,并提出合理性的赔偿款支付方式,最终双方顺利签订了调解协议。立案法官当场对双方的司法确认申请进行了审核并立案。就在当日,双方便收到了法院的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书。
一周后,医疗机构按照约定通过法院将赔偿款交到了王某手中,至此这起纠纷圆满结束。7月27日上午,当事人向徐明祺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