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公司拖欠我的工资不给,我该怎么办?”
“被列入老赖名单会有什么影响?”
“法官,我已经申请执行了,我还需要做些什么?”
……
这是“2021诚信通州·社区行”暨文明单位助力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的现场。
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州法院组织执行局干警及组宣组干警积极参加本次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执行宣传手册、介绍正面反面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并对参与活动的志愿者和社区居民进行普法宣讲。
活动现场,通州法院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执行宣传系列手册:《申请执行人该做些什么?》《成了被执行人应该怎么做?》《我怎么进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过往群众认真阅读宣传材料,积极与执行法官现场交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除了发放普法宣传材料,通州法院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京法巡回讲堂活动,通过向志愿者及社区居民介绍典型案例、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强调守信的重要性、失信的严重后果等内容,引导群众深刻理解诚实守信的重要意义。
现场都说了哪些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
申请执行人应履行什么义务?
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同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以便于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
收到报告财产令后向法院报告哪些内容?
被执行人收到报告财产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债权、股权、投资收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什么强制措施?
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罚款、拘留、限制出境、信用惩戒、限制消费,必要时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如果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对日常生活产生什么影响?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将在乘坐火车、飞机,住宿宾馆酒店,高消费旅游,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购买具有现金价值保险,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方面受到限制。
活动现场,通州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涛为大家分享了一起关于拒执罪的典型案例:
2011年6月24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崔某给付原告赵某货款人民币82 283.9元、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35 096元。在法院执行期间,经查询银行账户的账目往来,证实崔某有超过200万元的收入,而崔某隐藏了财产收入,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通州法院查实后移送公安机关,2019年1月21日,崔某被民警查获,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2019年2月1日,崔某家属代为履行了判决义务。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崔某法治观念淡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在此次宣传活动中,通州法院发放执行宣传材料4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同时对参与活动的志愿者和社区居民进行了法治诚信教育,将普法宣传与弘扬诚信文化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居民诚信意识,助力北京城市副中心诚信建设,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