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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民意 解民忧,公开听证彰显司法温度

本站发表时间:[2021-10-15] 来源:西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这是我第一次走进检察院,也正是参加此次活动让我真正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公平、公正、公开,检察机关并不是冰冷的法律机器,而是充满温情的法治使者。在这里的所看、所听,我会讲给我的家人、朋友、同事,让大家认识到依法治国的成果。”列席听证会的某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说。

  近日,西城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就一起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三位人民监督员参加。列席本次听证会的还有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所在单位代表,即某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

  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至5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美廉美超市内自助结账时,多次通过部分商品不扫码的方式盗走商品。经价格认定,被盗商品价值人民币1283元。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亲友代为赔偿被害单位,被害单位出具谅解书表示谅解。此外,检察机关还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父母离异,母亲近70岁,2016年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四肢功能障碍、认知障碍、言语障碍,被鉴定为肢体残疾二级,现由护工照看。虽法院判定肇事司机负全责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仅强制执行人民币1万余元。杨某某作为独子,为其母亲的唯一生活依靠。

  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为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经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并请示主管院领导,决定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自愿认罪认罚及特殊家庭情况等,拟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与会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该案的审查程序合法、合规,定性准确,兼顾法理与情理,均同意对杨某某作不起诉处理,并嘱托杨某某要珍惜机会,回报社会。听证会后,我院对杨某某进行了不起诉公开宣告、送达。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我院通过对拟不起诉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以公开听证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供稿单位:西城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