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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温情救助罪错少年踏上返乡之路

本站发表时间:[2019-02-18]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少年小张来京务工,因收入匮乏,一时走入歧途,终因盗窃被判处刑罚。2019年月29日,在小张刑满释放的当天,通州法院刑二庭庭长卫丹为其准备了御寒衣物、法律书籍,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将小张送上了返乡的列车。

  2018年5月至6月间,来京务工的小张多次盗窃同事手机,后于2018年11月,被通州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卫丹了解到,小张从小父母离异,其与父亲共同生活,其父对小张的生活状态和内心状态有所疏忽,小张对法律道德的认知程度过于低龄化,加之收入匮乏,导致物质生活危机感增加,且与同事交往不密切,不适应正常社会的生存交际。

  小张释放时间已临近春节,承办人卫丹经与小张父亲联系,了解到小张父亲因经济困难,无法来京接小张回家,且小张在京并无其他亲属。考虑到小张犯罪原因系收入匮乏、生活贫困,其到案后能够认罪、悔罪,社会调查报告亦显示其再犯风险低,为协助小张尽快回到家人身边,避免其可能因无经济收入来源等原因而再次犯罪,卫丹庭长决定帮助其顺利返家。因小张于2018年6月30日被羁押,其被羁押时系春夏期间,刑满释放之日正值寒冬时节,卫丹庭长专门为其购买御寒衣物,以便小张平安健康回到家人怀抱。

  在小张刑满释放当天,卫丹庭长驱车到看守所接小张出狱,为小张送去御寒衣服,并将其送往北京站。因为没有带身份证,卫丹庭长在火车站为其办理临时身份证,并联系小张父亲,告知小张即将进入候车大厅,小张也和许久未联系的父亲说上了话,告知父亲自己一切安好。临走之际,卫丹庭长为小张送上法律书籍以及路上吃的食品,鼓励他好好学习,今后踏实做人,勤劳做事,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通州法院始终坚持贯彻“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刑事政策,自2017年“运河启航”计划实施以来,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建立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帮教档案,记录未成年被告人罪名、年龄、刑期、缓刑考验期、服刑地点等信息,在重要节点及未成年犯成年日、刑期或缓刑考验期结束日进行个案帮教追踪,从而将帮教、救助贯穿始终,让罪错少年认罪伏法、迷途知返,重新树立生活信心,真正实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目标,保障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


[供稿单位:市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