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某以办理银行贷款名义,骗取多人财物,数额较大,因涉嫌构成诈骗罪被公诉至法院。近日,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1月至12月间,被告人齐某以办理银行贷款为由,诈骗被害人姚某、苏某、安某等七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6000元。
据在案证据显示,被告人齐某以微信宣传能够办理银行贷款方式寻找客户,在明知被害人无法办理贷款的情形下,依然声称通过给被害人包装身份后,能够办理下来银行贷款,并以收取服务费名义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