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轩轩是一名初中生。轩轩妈妈在小区附近看到了北京某教育公司发的广告单,广告单上“重点高中不再是梦想”的广告语一下子吸引了轩轩妈妈,她赶紧到该公司进行咨询。教育公司的工作人员询问了轩轩的情况后,极力向轩轩妈妈推荐了一对一小班教学的方式,并说轩轩的成绩再加上老师的精心培训,轩轩考上某重点高中肯定没有问题。轩轩妈妈当即为轩轩报了培训班,并交纳了费用15万元,轩轩中考前夕,轩轩除了在学校学习的时间,大部分时间都在该教育公司上课。但最后轩轩考上的高中,并非是理想的重点中学。轩轩诉至法院,认为该公司的补习数量没有达到合同约定,质量上也没有兑现其招生时的承诺,导致轩轩成绩没有提高,中考时并没有考取理想的重点高中,合同目的没有实现,要求解除教育培训合同并退还全部学费。
被告北京某教育公司辩称,当时招生时并未作出能让轩轩考上某重点高中的承诺,且中考成绩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能将所有的原因都归结于教育公司。另外,公司给轩轩上了600多节课,已经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涉案的初中三年课程记录等大量证据进行梳理,并向双方释明法律风险,最终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
【法官释法】
目前教育培训机构为了招揽生源,往往会夸大其词,在广告语中使用“第一”、“龙头”等字眼,并作出很多不切实际的口头承诺,例如“保过”“包过”等,但在合同履行中,往往难以达到最初的承诺。
在此,法官提示教育培训机构不要虚假宣传。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于虚假宣传的行为不仅工商管理部门会根据法规处罚,而且培训机构在未能履行招生广告和简章的承诺时,学生据此要求退费的,培训机构应当全额退还。
另外,法院也提示各位家长在夸张的广告语面前要保持理性,不要盲目相信广告宣传,别让望子成龙的急切心理被培训机构所利用。在签订合同时,注重合同条款的解读,对于模棱两可的语言,诸如“包拿某证”“包过”等词语,要让培训机构予以明确说明,必要时进行书面备注,将重要的承诺写入合同,不轻信口头承诺。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教育观念的更新等原因,家长给孩子报班补课已经成为了大部分家庭的日常。希望以上三个典型案例的通报及法律提示,能够给学生和家长们提个醒,引导大家树立自我保护、法律维权意识,审慎选择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