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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安装防护栏 业主起诉要拆除

本站发表时间:[2018-12-29]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案情回顾】

  被告郝某、刘某在通州某小区有住房一套。被告在装修时将自己所在房屋东面三扇大窗户做了探出的不锈钢防盗窗,2个小窗户做了防雨支架,2个厨房位置安装了防护栏。共安装大型护栏5个,支架2个。但由于被告的违规安装,给原告吴某生活造成不便:造成视觉污染、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光污染、声音污染、引起房屋返潮和存在卫生隐患。此后原告曾多次找到物业以及被告商谈,要求协商解决。经沟通无果无奈诉至法院。近日,通州法院审结此案驳回原告的起诉。

  经法庭审理查明,原告与被告系邻居关系,被告为了安全起见,在自己的窗户外安装了防护栏,该行为并未得到物业的阻止,同时也是对自己安全的一种保护,所以被告认为原告是夸大其词,吹毛求疵,主观臆断,坚决不同意拆除,经法庭调解无效,承办法官也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未发现明显影响原告生活的情形。

  法院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经过现场勘查,原告主张的安全隐患、造成光污染、声音污染、引起房屋返潮和存在卫生隐患的情况并不存在,最终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

  【法官释法】

  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多站在对方角度想问题,如果仅仅考虑个人生活舒适度,完全忽略其他人的实际需求和感受,那邻里之间必然会产生矛盾和纠纷。


[供稿单位:市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