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景山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曲建月对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了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措施,加大力度打击拒执行为,开创了执行局拘留罚款双管齐下的工作局面,事后收到申请人送来的锦旗,对法院的执行办案效果大加称赞。
此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王某诉黄某欠款不还,诉讼至法院后,法院生效判决确认黄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29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黄某拒不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通过办案系统查询当事人财产状况,并向当事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收到系统反馈结果后,第一时间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并扣划部分案款。之后,主动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告知其案件进展情况,通知其尽快来院谈话,并缴纳剩余案款。约定的谈话日期到来后,被执行人没有来院,法院电话联系无人接听,连续一月之久,被执行人拒不露面、拒不接听电话,无视法院的文书效力,法院根据系统反馈,其名下车辆情况和申请人提供线索,两次前往其工作和居住地摸查,均未找到被执行人和车辆下落。案件执行进展受阻,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个人出行和信用受限,有得知法院在大力寻找,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官,询问案件进展,但其沟通态度恶劣,藐视司法权威和法官尊严,对法院生效文书置之不理,给案件执行造成了不良影响,法官决定对其处以拘留15天的决定,并通知被执行人将车辆开来法院配合执行,但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拒绝配合,于是法官进一步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决定。将被执行人送达拘留所后,被执行人家属主动缴纳了执行案款,但对罚款决定不满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中院维持原决定,被执行人家属迫于法律效力加纳了全部罚款。至此,案件标的全部执行到位,法官雷厉风行的办案风格也赢得了申请人的赞赏,并主动送锦旗表达感谢之情。
此案的执行过程既体现了石景山法院执行局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优秀品质,也彰显了执行干警坚毅果敢、捍卫司法权威的决心。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已接近尾声,但巩固解决执行难成果仍需奋战在一线的执行干警兢兢业业、敢闯敢拼,在遵守司法程序的基础上,开拓创新,为执行工作打开新局面,让执行工作不再成为长久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