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是张大妈和王大爷因为一堵篱笆墙大打出手。张大妈将王大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近日,通州法院审结此案,判决王大爷赔偿张大妈三千多元。
张大妈和王大爷是东西邻居,王大爷在家门口载篱笆墙,张大妈认为篱笆墙的位置是自家的便上前和王大爷理论。双方一言不合,王大爷就打了张大妈一拳,导致张大妈受伤。
王大爷在法庭说张大妈多次将废弃的砖头、木头放在自家门前,导致村里检查卫生,自己家总是不合格。为了防止类似的情况发生,自己就想在两家中间栽个篱笆墙,但刚开始栽张大妈就过来阻扰,俩人发生争执,自己就胡撸了张大妈一下。
张大妈提交了当日自家门口的摄像头视频,视频显示张大妈把王大爷已经栽好了的篱笆拔掉,后王大爷用右手打了王大妈的脸一拳。法庭当庭播放后王大爷认可该视频。
随后王大爷也提交了村委会的证明,证明自己栽篱笆墙的地方为村集体的土地,不是张大妈所说的是自家的地方。
法院认为,王大爷对张大妈造成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张大妈在此事件中也有责任,认定张大妈占20%的责任,王大爷占80%的责任。判决王大爷赔偿张大妈三千多元。
该判决送达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