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公共场所遭遇性骚扰,面对陌生人的不当举动,通常可以当众斥责并愤而报警,或不予理睬后默默躲开。但是在职场上遭遇性骚扰却没那么容易处理,现实中,许多受害女员工可能基于对“人言可畏”的担忧,或迫于对方的权力,而选择沉默甚至离职,有些女员工因为认识偏差,受到性骚扰却浑然不觉。那么,面对职场性骚扰女员工应当如何维权?我们一起对相关法律规范进行梳理。
一、职场性骚扰的含义和形式
目前关于性骚扰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本文中所指的性骚扰是指狭义的、带有性意味并会让女性受害者主观感觉不适的一切行为。职场性骚扰发生的场所和相对人都有其特定性,即一般都是发生在相对封闭的工作场所。
哪些行为属于职场性骚扰?
① 言语骚扰。故意谈论有关性的话题,如讲述个人性经历、黄色笑话等,对女性的容貌、身材等进行带有性暗示的评价等。
② 行为骚扰。故意在女性面前暴露隐私部位,偷窥女性换衣服、洗澡等私密行为,故意抚摸女性身体敏感部位、强行搂抱等等。
③ 利用特殊情境骚扰。如利用工作之便给女性发送具有挑逗意味的短信、微信或电子邮件,内容包括赤裸裸的黄段子或色情图片等。再如以职务升迁、业绩考核等为条件,对女性进行骚扰。
二、性骚扰需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实施性骚扰的行为人需承担法律责任。根据程度不同,性骚扰行为既可能通过民事和行政责任予以制裁,也可能被定罪量刑,通过《刑法》予以规制。
《妇女权益保障法》
2005年8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正并通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法》第一次将性骚扰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提出。
第四十条: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第五十六条对处罚进行了综合性规定,即“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等。
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和恢复名誉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内,遭遇性骚扰的女员工可以对情节较为轻微的行为人提出民事领域的侵权之诉,在性骚扰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时,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在性骚扰情节严重,足以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三、应对职场性骚扰 取证是维权的关键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同的救济途径,但是在遇到性骚扰之后,选择司法救济途径的女员工与现实中遭受侵害的人数相比可谓“冰山一角”,即使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最终获得胜诉的案件比例也并不高。究其原因,举证困难是最主要的因素。
通常情况下,职场性骚扰只发生在实施性骚扰行为的行为人和受害人之间,并没有第三人在场,且此种行为的实施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因此难以取得证人证言。即使有目击者,大部分情况下也会有所顾虑不愿意出庭作证。女员工在遇到性骚扰时,一开始往往会倾向于息事宁人,采取隐忍的态度,这就会导致错过最佳的取证时机。对此,建议女员工在收集证据时可以注重以下两方面:
一是注重证据的留存。女员工在收到骚扰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或其他与性骚扰有关的物品时,不要出于畏惧而偷偷删除或以其他形式处理掉,而应当将材料妥善保管,并以此对行为人提出严正警告,形成威慑。
二是及时收集音像证据。女性可使用录音笔、摄像机或手机中的录音、摄像功能进行取证,同时要确保录音中的声音清晰,录像中的影像清楚,否则难以构成证据。
除了女员工个人要勇于维权外,企业也应当承担起自己的法律和社会责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因此,企业应当健全其内部处理机制,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对同事有性骚扰行为者的处罚措施。
就女性自身而言,不仅要提高对“性骚扰”的防范意识,更要在事件发生后敢于发声,积极维权;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决不能姑息职场性骚扰行为,必须严惩越矩行为,保障受害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当在司法舆论等层面为受害女员工提供更多的保护,树立平等的两性意识,构建健康的职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