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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久天长》关于收养的泪点,在法律上是不是也这么虐?

本站发表时间:[2019-04-09]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刷完近日上映的《地久天长》影片后,不少网友大呼“集体哭晕”、“没想到有一天会为一部电影流泪”……但客观而言,这部影片其实足够克制、隐忍。

  用三个小时走过了电影角色三十年的生命历程,其中充斥着计划生育、失独、下岗等种种悲情时刻,但男女主角耀军、丽云却在绝大多数时刻表现出了沉静、包容。

  两位影帝影后的出彩演技自不必说,王源饰演的养子周永福的表演也是可圈可点。剧中叛逆养子向养父养母下跪告别的片段,戳中了太多人的泪点。

  今天,海淀法院法官围绕影片中的内容,来聊一聊“收养”这种特殊的亲情关系在法律上的相关知识点。

  问题一:耀军和丽云痛失爱子刘星后,在福利院遇到了周永福,决定收养他并给他取名 “刘星”。他敏感、叛逆,在一次激烈冲突后,耀军把写有“周永福”的身份证交给了他,告诉他可以去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离开这个家了。这是不是意味着,周永福和耀军、丽云之间的收养关系从此解除了呢?

  回答:当然不是。收养关系的成立与解除并不是双方“情投意合”即可,必须要经过“官宣”。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而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如果被收养人满18周岁后,与养父母关系恶化、无法再共同生活,可以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并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因此,如果剧中耀军、丽云已经办理过正式的收养手续,而周永福又刚好未满18周岁,那么即使周永福再叛逆,耀军、丽云也不能与他解除收养关系。所以,影迷朋友们,不要哭,周永福是有家的孩子,没有人会抛弃他。

  另外,周永福既可以叫“刘星”,也可以叫本名“周永福”。因为法律规定,被收养人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问题二:据说收养需要满足不少条件,能列举一下吗?

  回答:海淀法院法官掐指一算,周永福被收养时不到14周岁,耀军和丽云均已满30周岁。这是为什么呢?那是因为,满足年龄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要而不充分条件!《收养法》规定,只有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才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而对收养人条件的认定,规定比较复杂。《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被收养人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五)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但是,需要特别明确的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需相差40周岁以上等其他条件的限制。

  被收养人与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一向是个比较微妙的话题。法律规定,一旦收养关系成立,被收养人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会自动消除;而收养关系解除后,被收养人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会自行恢复,但成年被收养人也可以与亲生父母协商确定。


[供稿单位:市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