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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戒指宣传材质与鉴定结果不符,消费者起诉商场要求三倍赔偿

本站发表时间:[2019-07-31]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王先生购买了一枚戒指,因认为戒指鉴定后的材质与宣传不符,故将商家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10500元并进行三倍赔偿。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王先生诉称,其于2018年6月12日从某商场购买一枚戒指,价款10500元,该商品介绍为18K玫瑰金和白金镶嵌柠檬晶戒指。王先生拿至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结论显示为18K金镶石戒指。王先生认为该商场属于欺诈行为,故诉至法院,要求商场退还货款并进行三倍赔偿。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供稿单位:海淀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