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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购买的食品标签夸大标注成分,买家起诉商店索赔

本站发表时间:[2019-07-31]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因认为其在商店购买的玛咖片实为普通糖果,食品标签上故意将“玛咖”二字用大字号标注,将产品的真实属性“压片糖果”用小字体标注,夸大标注成分,王先生将商店诉至法院,要求退货、退还货款900元并支付十倍赔偿。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王先生诉称,其在商店购买某品牌玛咖精片10盒共计900元,食用后发现口感差劲,并且胃部不适。后王先生发现所购玛咖片只是一种普通食品,即普通的糖果,且该糖果含有的“玛咖”成分并不是产品外包装所标识的“玛咖”。该商家在食品标签上故意将“玛咖”二字用大字号标注,将产品的真实属性“压片糖果”故意用小字体标注,这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规定。另外,案涉产品非法添加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硅,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不合格产品。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供稿单位:海淀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