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扫黑办统筹牵动、案件督办、机制建设、督导培训等职责,门头沟法院以工作方案制度化、内部督导常态化、学习培训实质化、审判职能延伸化为导向,推进扫黑办实体化运行。
一是工作方案制度化,探索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关于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的工作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工作方案》《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处置办法》等6项工作方案,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依据,提升专项斗争的法治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定期召开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听取专项斗争工作汇报,并就重大事项进行研究部署,确保方案机制落到实处;扫黑办每周召开“双碰头会”研究工作,与党组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呼应,形成“周有调度、月有小结、季有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在日常。
二是内部督导常态化,全面强化统筹落实。扫黑办专班围绕纵深推进专项斗争的要求,将综合协调、线索核查、案件督办、综合整治、信息宣传、学习培训等6项内容列入督导范围,建立起“常态督导、专项督导、约谈督导”相结合的立体化督导方式。按照线索“三级筛查”、“保护伞”由部门负责人和廉政监察员双确认专项自查等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将责任抓在日常,督在日常。结合专项斗争工作形势,不定期到各部门开展督查和指导,了解工作动态,强化日常督导效果,协调解决存在困难,落实整改方案,全方位抓工作落实、抓组织领导、抓谋划部署、抓责任到位。
三是学习培训实质化,增强专业指导能力。扫黑办针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新动向、新趋势以及上级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指导案例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并以信息简报形式对专项斗争的经验做法以及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等工作内容进行深入研究,提升对专项斗争工作的指导能力。截至目前,扫黑办已召开专题学习会议10次,撰写信息简报15期,为专项斗争进一步开展提供方向化指引。为提高全院干警对应知应会知识的了解程度,组织会议、讲座等3次院级层面培训,1次专项知识测试,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发力的良好局面。
四是审判职能延伸化,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扫黑办密切关注案件中折射出的社会“乱点”“乱象”以及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弱项和行业管理中的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提高社会风险整体防控能力。在金某寻衅滋事一案中,就物业管理不规范问题,向区住建委发送司法建议并收到复函。坚持把宣传发动贯穿专项斗争始终,组织各部门先后10余次“入户式、巡回式”宣传,并在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三个法庭窗口展示专项斗争宣传标语、线索举报方式,通过宣传橱窗、以案释法等方式,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