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市政法单位 > 北京市法院

法眼解读人世间的《小欢喜》

本站发表时间:[2019-08-28]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小梦是否能够成为英子的妈妈?

  作为乔卫东的女朋友,小梦认为两人一定会结婚,婚后,自己也是英子(乔卫东和前妻所生的女儿)的妈妈。那么小梦的看法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而此处的抚养教育,主流观点认为应该是继父母对继子女辛勤的付出。

  1、如乔卫东与小梦在英子成年后结婚,则小梦未对英子进行抚养教育,小梦与英子也不会形成拟制血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2、如乔卫东与小梦在英子还未成年时结婚,他们婚后英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乔卫东在婚后对英子未定期给付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小梦未对英子进行抚养教育,小梦与英子也不会形成拟制血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而只是基于乔卫东与小梦的婚姻关系而形成的姻亲关系。

  3、如乔卫东与小梦在英子还未成年时结婚,他们婚后英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乔卫东在婚后对英子定期给付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虽然小梦有所付出,但并不是长期持续的尽到抚养教育义务,也不属于继父母对继子女辛勤的付出,小梦与英子也不会形成拟制血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4、若乔卫东与小梦在英子还未成年时结婚,而在之后英子随乔卫东夫妇生活,此时小梦对英子长期持续的尽到抚养教育义务,则小梦与英子当然形成了拟制血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因此,小梦要想成为英子法律上的妈妈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在英子未成年之前和乔卫东结婚

  2. 婚后,乔卫东夫妇和英子一起共同生活

  3. 抚养事实需要达到一定年限

  舅舅是季扬扬的家长吗?

  剧中,季扬扬的父母长期在外地工作,一直是由舅舅刘铮担任“家长”的角色,和父母吵架时,季扬扬也说,自己的家长只有舅舅一个人。那么,舅舅刘铮是否能担任季扬扬的“家长”呢?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我国法律规定,监护权为监护人的专属权利,不得抛弃或移转于他人,但其行使可以合同委托于第三人,监护人将其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的,原则上不具有变更监护的效力。

  季扬扬的父母尚在世,且有监护能力,因此他的监护人始终是其父母。但在其父母在外地工作,不便行使监护权时,可以将监护权委托给舅舅刘铮行使。

  方一凡制作表情包并上传至网络是否违法?

  高三开学之初,季扬扬开了一辆法拉利违规进入校园,和方一凡发生冲突,方一凡将季扬扬制作成表情包上传发到群聊,后被不知名人士发到网络上,导致季扬扬的父亲“季区长”被“陈书记”约谈,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肖像权是指公民通过各种形式在客观上再现自己形象而享有的专有权,包括形象再现权和肖像使用权。对公民肖像权的侵犯需具备两个构成要件:使用公民肖像未经其同意,以营利为目的进行使用。

  根据法律规定,《小欢喜》中,方一凡制作表情包虽未侵犯季杨杨肖像权,但确实对其生活造成了影响。应予以删除,消除影响。

  春风中学分班教学,有法律根据吗?

  高三开学后,进行了一次摸底考试,然后按照成绩进行了分班,磊儿、陶子、英子分到了实验班,而方一凡、季扬扬则分到了基础班,王一笛成为了平行班的一员。原来的同班同学分流到了不同的班级,基础班学生的父母们再次焦虑起来。在求学生涯中,其实这一幕很普遍。但普遍存在的现象就是合理合法的吗?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中明确规定 ,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 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因此,春风中学这样的做法是违规的。


[供稿单位:丰台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