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期,门头沟法院执行局积极明确监管与服务的导向性,通过流程管理中的“五个优化”,从源头环节、终局环节、重点部位、关键节点等入手,融合统计分析、业务考评、案件质量预警、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手段,逐步建立健全统一收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机制,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一是进一步优化连续化管理,细化工作规范,分置节点,明确走向,将程序细化为数个环节,并对每个环节的负责人、工作内容、完成时限逐一明确细化,使之步骤分明、过程清晰、环环相扣。制作执行工作流程图,直观、清晰显示办案环节、流程走向,进一步缩短执行流程运作时间,尤其在涉及财产处理、法院之间委托、异议处理等环节,尽量减少延迟时间,缩短执行任务传递时间,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效率。同时,通过建立工作台帐、定期通报提醒等方式对前面环节的评估、纠错机制,避免留下管理死角。2018年,执行局司法网络拍卖量151件、成交量79件,比2017年分别上升,277.5%和618%,办理受托事项平均用时3.04天,比2017年减少54.1%。
二是进一步优化集约化协调管理,一则在管理内部,实施不同管理模块定人定岗,同时突出对重大事项的管理,针对流程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节点加强管理,比如涉及审限扣除、财产处置、信用惩戒、案件长期未结等,通过每个月对上述重点环节进行梳理、提醒、通报的方式确保案件执行规范高效。二则在管理对外方面,管理链条中的诸多事务性或者专业性工作,积极探索将通知材料扫描、卷宗归档等辅助性事务外包事宜,进而为执行团队提供优质高效的资源配置和服务。同时,正确处理两种管理的关系,模块与集成相衔接,形成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进一步优化终局性程序管理,协调局庭领导职能管理与案件流程管理的关系,畅通信息交流渠道,进一步提升多元管理,组织绩效管理能力、增强组织利益协调能力,提高组织沟通协作能力,构建组织诚信领导能力以及完善组织信息整合能力。比如,根据法律程序出台《关于规范执行期限变动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对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程序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涉及终本、案款发放、审限审批等重大程序审批决定的工作制度,强化对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管控。2018年执行局终本案件合格率100%,案款收发平均用时分比2017年减少30.3%。
四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化管理,在规范建设上,继续完善执行管理平台建设,制定完善案件信息管理规范,进一步从程序、流程、职能、责任等方面对涉及案件信息共享、获取、规范、使用等方面予以明确。管理应用上,借助于信息技术,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中枢职能,实现执行实施与管理在纵深层次上的有机组合和衔接,保障执行法官与管理人员并行、扁平和直接的关系,实现二者直接对话,当面沟通。
五是进一步优化公开化管理,以信息化建设助力“阳光司法”,通过全程记载实现执行信息全面公开。通过执行日志的记载,实现执行立案、调查、控制、处分、发放案款等程序的公开、透明、可视化,真正做到在阳光下执行。在满足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同时,有效降低司法成本和廉政风险,确保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得到大幅度提升。2018年平均每个已结案件执行日志上传音视频资料和文书6.9件,平均每份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中记载执行过程情况7条,比上年分别上升21%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