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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法官:梦在前方,路在脚下

本站发表时间:[2019-09-24]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李雨芊

  今天我为大家讲一位“法治”逐梦人的故事,他的名字叫王磊。

  要说这个“法治梦”的种子是如何种下的,就要从90年代开始讲起,王磊法官说他的“法治梦”起源于90年代看的热播剧《水浒传》,《水浒传》描述的时代,社会总会有不公,剧中的英雄用武力惩恶扬善,看得让人大快人心,可大快人心的同时也会想,今日不同往日,虽然当今社会远比宋代末年和谐的多,可古今中外,从不缺不公之事,并非谁都有武松的武力,没有高强的武功,遇到社会不公,要如何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呢。恰逢90年代后期的中国,开始全面依法治国,那时他心中便埋下一颗“法治梦”的种子,他要以法律为武器维护社会的稳定、安康。学习法学专业、通过司法考试,让他觉得梦想已经开始发芽,而进入法院工作,成为一名人民法官,他意识到,他的梦想正在一步一步的照进现实。

  第一次感觉自己的梦想正在开花,用法律的武器维护正义,是成功办理一起涉交通肇事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小王因交通肇事,将申请执行人小赵撞成重伤,彼时交通肇事还未入刑,基于小赵的谅解,使得被执行人免于刑事处罚,但须对小赵进行民事赔偿。案件到了执行阶段,王磊始终未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好不容易打通电话,小王说自己不在北京,人在山东,身上啥都没有,交不出钱。王法官并没有因此就放弃,在知悉小王父母地址后,当日便驱车3个多小时前往门头沟山区调查被执行人情况,谁知到了小王的父母家,却听说小王近期将要结婚,正准备操办酒席。没钱赔给撞伤的申请执行人,自己却盖房、结婚、办酒席,这不是不公什么是不公,而已经残疾的小赵,根本无力为自己讨回公道,当日王法官在被执行人父母家等待一宿,待被执行人出现时,立即将其控制,并说道:“赵某那个钱,你要是还不还,咱们就去拘留所吧”,小王当日即将全部案款交给法院,王法官说,当他将钱交给手臂还打着钢板的申请执行人时,他觉得自己就是武松,以法律为武器的武松。

  梦在远方,但路在脚下,逐梦的道路上,并非总是一帆风顺。执行工作有很多重复性的内容,重复会使人疲惫,产生倦怠感,而有的案件,有时明知被执行人有钱,但无法通过合法的手段将财产执行到位,这时候,也会有无力感。王磊法官说:“既然选择而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用初心与责任担当,克服困难,过不去的时候,想想最初的梦想,想想那些梦想开花的时刻,想想自己的“法治梦”,想想自己身为法官的责任,守初心,担使命。”王磊法官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用每一次执行活动,凝聚他的初心与誓言。

  王磊法官说他也有属于他的中国梦,那个梦是蓝色的,有绿水青山,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就像桃花源记里说的那样,芳草鲜美,落英缤纷,阡陌交通,鸡犬相闻,人人怡然自乐,那个梦时常在他心中荡漾,荡漾着无限的希望。而他能为圆这个梦做什么呢,他说他要用他个人的法治梦,去圆心中的那个中国梦。


[供稿单位:门头沟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