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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法院建立“四化四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机制

本站发表时间:[2019-11-04]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要求落实到位,门头沟法院建立“四化四全”专项斗争督导机制,严督实导确保专项斗争举措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压实督导责任。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筹督导工作,依托联席会议定期听取有关案件审理、深挖彻查、问题整改等工作汇报,确保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到位。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第一政治责任,批示迎接中央督导工作方案并到扫黑办实地督导,细致查询案件台账、方案机制、线索摸排等10类资料。扫黑办具体落实督导任务,通过查阅资料、抽查应知应会知识等方式对全院各部门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是细化任务清单,全面落实督导内容。扫黑办专班围绕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将综合协调、线索核查、案件督办、综合整治、信息报送5项内容列入督导范围,明确督导任务、细化督导标准,对督导内容进行“清单式”管理,确保督导工作有据可查、有标可依。结合对各部门督导情况每周召开“双碰头会”,首次碰头会研究部署当周督导工作,制作工作清单、分配职责任务,二次碰头会核查任务完成情况,就当周工作进行总结。

  三是优化工作机制,全面整合督导方式。制定《关于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的工作方案》《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等4项督导整改方案和报告,建立“常态督导、专项督导、约谈督导”相结合的立体化督导方式,对线索“三级筛查”、“保护伞双确认”专项自查等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同时结合专项斗争工作形势不定期到各部门开展督查指导,切实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存在困难。

  四是深化结果运用,全面提升督导效果。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部门负责人汇报督导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提炼推广典型做法,并及时向相关单位、部门反馈情况。对督导工作反映出的专项斗争业务培训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会议、讲座形式累计开展3次院级层面培训,组织干警对“两高两部”指导意见、规范性文件等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范围、频率、质量等得到有效提升。


[供稿单位:门头沟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