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阳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组织区委办局一把手二十余人、区纪委监委干部和特约监察员十余人、乡干部及工作人员十余人到朝阳法院旁听原朝阳区残联理事长赵某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于2014年至2019年间,利用其时任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合作单位孙某某、王某、董某某三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49万余元。赃款已全部退缴。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提请朝阳法院依法判处。
庭审中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被告人赵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表示自己愧对组织,愧对家庭,同时也希望公职人员能引以为戒、坚守底线。本案由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崔光同担任审判长,与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将择日宣判。
旁听干部等纷纷表示,本次案件选取典型,听后深受教育,将在日后工作生活中严守纪律底线,干干净净做人,踏实做好工作。特约监察员表示,将强化职责担当、积极履职尽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干部从严管理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