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和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指导,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主办、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第四届三知论坛顺利举办。朝阳法院民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人罗曼受邀参加论坛,并针对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法律责任相关问题从学术及实务角度发表观点。
此次论坛聚焦“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法律责任”这一主题,围绕“‘通知-删除’规则的理解与适用”“过错条款的理解与适用”“错误删除的法律责任及恶意通知的规制”“电商行业知识产权观察”四方面展开专题研讨。
会上,朝阳法院民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人罗曼认为,针对“‘通知-删除’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从立法沿革来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在侵权责任法及电子商务法出台之前,确立了“通知-删除-反通知-恢复”规则,但规则未将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纳入被诉侵权人、权利人及电商平台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随后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在第三十六条中对网络侵权责任进行了专门规定,明确了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要件。至2019年电子商务法出台,进一步对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通知-删除”规则进行了细化,完善了“通知-删除”的操作流程,并明确了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经营者损害的,通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上述规则细化的过程,体现了立法者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自治空间的呵护,更体现了对遏制网络侵权行为及维护网络自由经营的利益平衡。
会后,朝阳法院民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全庭干警学习了三知论坛的主要精神,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学习论坛上各位兄弟法院法官及专家学者的独到见解,进一步拓展了专业视野、提升了审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