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消费”,上一期咱们介绍了“限制消费”措施的一些常见认识误区,也说到“限制消费令”是没有固定期限的。那么“限制消费令”如何解除?被错误限制,权利人如何救济权利?
这一期,咱们继续来谈谈“限制消费”这些事。
【限制消费令如何解除?】
根据法律规定,在“限制消费”期间,解除“限制消费令”仅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
二、申请执行人同意;
三、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符合情形一或者情形二,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符合情形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限制消费令”。
【特殊渠道不可信!】
现今,冒充公、检、法行骗的屡见不鲜。被“限制消费”后,有人“病急乱投医”,盲目听信网上所谓“特殊渠道”帮忙解除“限消令”。结果,折腾一圈仍枉然,白白交了“智商税”,得不偿失!
毋庸置疑,最好的解除方式是,早日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一时履行困难,也应积极配合执行,通过提供有效担保或者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同意,也是可行方法,除此之外的“特殊渠道”,声称可以绕开或者解除、屏蔽限消令信息的,均为骗子,切勿上当。
【如果被错误限制消费怎么解决?】
买飞机票被拒,莫名其妙被“上限消”了!
早已退出赖账公司,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可依然被“限制消费”,影响出行,怎么办?
如果遇到被错误限制消费,可通过以下三步寻求权利救济。
第一、请到官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是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全国法院执行相关信息司法公开平台,权威发布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信息。可通过登录该网站,查询涉及自身的执行案件和限制信息。
第二,申请纠正。确认信息后,就涉及的执行案件,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纠正申请,说明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等候法院处理决定。
第三,向上级法院复议或提出执行异议。执行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及时纠正。对执行法院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由于法律对救济程序具体规则未做明确规定,部分法院亦存在通过执行异议方式审查申请人的纠正申请。遇此情形,申请人可根据执行法院的指引,提起执行异议救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