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京市通州区的67岁老人韩某,最近发现自己与老伴儿一直居住的房屋竟然不再登记在自己名下,而是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出卖给了第三人,而韩某手中的真房产证居然不翼而飞,被掉包成一个伪造的房产证。近日,通州法院受理此案。
2019年12月2日,一位不速之客来到韩某家中,声称韩某和老伴儿一直居住的房屋已经不属于韩某,而归该第三人所有。韩某随即赶往不动产交易大厅查询,竟然发现自己一直存在家中的房产证不是何时已经被掉了包,变成了伪造的房产证,被不动产登记中心当场没收。韩某经查询得知,原来自己的房屋在2018年10月8日已经通过赠与的方式转移登记到自己的大儿子韩大名下。但韩某表示该《赠与合同》并非自己所签,而系他人冒用自己名义与韩大所签,自己并没有将房屋赠与儿子的意思表示。韩某猜测,儿子韩大趁自己不备将房产证掉包,随即伪造《赠与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现在可能已经向房屋私自出卖给了第三人。韩某认为,冒用自己名义的人并未获得自己的委托授权,自己也没有对其行为予以追认,所以该《赠与合同》对韩某不生效。韩某自己从未有将该房屋赠与儿子韩大的意思表示,也从未前往不动产交易大厅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故韩某作为原告以儿子韩大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原被告之间的赠与行为不成立。
现在,上述民事案件均已经受理,等待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