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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处困境的中小微企业如何依法抗疫求生?

本站发表时间:[2020-02-1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全国上下正在齐心协力,共同抗击。当前疫情仍在继续,我们也应充分意识到,本次疫情不仅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许多中小微企业也因此陷入了困境,身处困境的中小微企业需在法律法规政策的保驾护航下努力转危为安。

  当前,全国上下正处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战役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适时延长春节假期,推后企业复工时间,人民群众也响应政府号召,最大限度减少外出人员聚集,有效防止了疫情的进一步扩散。但是,这种疫情防治措施,客观上导致人员流动受到限制,消费需求锐减,相关企业的采购、生产、销售、投资活动受到一定影响,特别是对于餐饮、旅游、酒店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来说,无疑是巨大挑战。以餐饮中小微企业为例,应疫情防控需要,门店不能正常营业,企业不仅没有了经营收入,还要承担物品损耗、员工工资、店面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如以按年度结算的外卖送餐平台佣金等),同时,企业可能还需要承担防护设备设施开销等额外开支,身负多重重压。

  面对疫情,身处困境的中小微企业该如何依法抗疫求得生存和发展?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无论何时何地,守法守信经营都是企业立足发展的第一要务。在疫情爆发期间,有一些中小微企业为了缓解自身危机,将损失转移到消费者身上,趁机哄抬物价。比如2020年2月2日,鸡西市市场监管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商贸有限公司蔬菜销售价格进行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将黄瓜、紫裤茄子、大白菜等高价售卖,购销差价超过40%,违反了《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构成哄抬价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管理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对其拟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还有一些中小微企业未能按照国家要求严格安排工作人员在营业期间佩戴口罩、进行消毒、记录员工体温和返乡审查等,这些行为可能导致病毒传播,进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此外,若企业违反政府延期复工要求,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

  中小微企业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疫情面前,更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心怀大爱,严以律己,承担起自己的应担负的社会责任,这样不仅能防范多重风险,还能提升品牌信赖度,在员工和人民群众心中留下良好印象,为疫情过去之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二、用足政策支持,积极寻求经营转机

  面对中小微企业因疫情陷入困境,从国家部委到地方政府,一系列具有含金量的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出台,为它们雪中送炭,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如:1。加大融资支持,还款困难可展期。2020年2月1日,央行等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2。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财政部于2020年2月1日下发《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3。 允许企业延迟缴纳社保。北京市2020年2月5日出台19项措施,包括允许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于旅游、住宿、餐饮等10个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等等。

  中小微企业应当充分用足用好这些政策支持,从疫情的危机中找到机遇,化被动为主动,积极顺应新的形势,调整自身的经营理念和策略。比如国内某知名电商的前身是一家传统的线下连锁企业,2003年受非典影响,关掉了所有的线下门店,全力转型线上业务,抓住了中国电商产业大发展的机遇。此外,旅游、购物、餐饮、电影等消费需求由于暂时的压抑,也会在疫情后迎来爆发。因此,中小微企业需在政策的帮扶下洞察市场变化趋势,灵活调整,通过资本市场或者引入新投资者进行融资,改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及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负担等,为下一阶段的生产经营做好布局和准备。

  三、结合自救互助,努力实现多面共赢

  在疫情的威压下,中小微企业也应积极寻求自救途径,比如在无法通过商品销售获得新的现金流入的情况下,企业当前可调用的库存现金储备便成了企业的重要资产。企业应及时盘点可支配的现金储备以及未来支出,做到心中有数,并制定周详的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杜绝一切不必要的现金支出,保证企业在疫情结束之后能有足够的资金恢复经营。采取这些“冬眠”策略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等待“春天”的来临。

  同时,除了自救,中小微企业还可以寻求互助,报团取暖。疫情在客观上减少了企业与外部的正常经营活动尤其是直接接触型的经营活动,在此情形下,企业可以考虑通过与业务所在地的经销商、代理商甚至是部分竞争对手建立起新型的战略联盟网络,利益共享,相互支持对方在本地的业务,维系对方的客户,以此规避疫情危机带来的风险。这样既能防范疫情的危险,也能通过建立合作实现互惠互利。

  立春已至,冬日渐远。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众志成城,一定能够战胜此次肺炎疫情。只要政府、社会、企业、员工共同努力,暂时身处困境的中小微企业依法抗疫求生,必将在中国经济发展的春风中得到更蓬勃的发展!


[供稿单位:北京市三中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