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为妥善办理涉案账户资金冻结,北京二中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网络平台,通过与中国工商银行跨区域联合互动的方式,完成一外地银行账户冻结。
按照审判流程管理节点,二中院受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银行账户将于2月23日到期,涉案账户冻结44万余元,而账户开户银行在河北省沧州市。
根据银行规定,账户冻结应当前往开户银行办理。正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前往开户银行办理有一定风险,而错过期限,可能导致刑事案件被害人钱款难以挽回。
时间紧急,必须穷尽措施加以解决。2月11日,案件承办人通过电话及微信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沟通情况,协商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网上电子送达方式,对账户进行跨区域冻结。工商银行总行表示赞同,并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协调相关支行,尽最大努力配合法院工作,为司法机关提供便利和保障。在工商银行总行的积极协调下,案件承办人当日即得到工商银行河北分行法律部反馈,同意法院先电子送达冻结手续,再将相关纸质材料邮寄至开户支行,然后对该账户实施冻结。2月12日,二中院通过智慧法院电子送达方式,向工商银行河北分行送达了相关冻结手续。
从沟通协调、办理手续到完成跨域冻结,历时不到24小时,实现了高效冻结,保障了当事人的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