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不聚集、不出门、少接触”的防疫要求为执行工作带来严重挑战,此次“非常态”给执行工作带来的影响,是对执行工作的一次重大考验。自疫情阻击战打响以来,门头沟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信息化的驱动作用,突出信息化“智能、高效、规范、便捷”以及跨越时间和空间的特点,通过网上立案、网络查控、委托查封、网络询价、司法网拍、远程谈话等一系列线上操作,在与当事人“零接触”的基础上,标准化推进各项执行工作,为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战“疫”当前,充分运用信息化成果,强化远程跨域服务,不仅适应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更使执行模式发生变革,凸显出信息化建设的强大生命力和广阔的应用前景。
执行信息化为提升办案质效提供强大动力,疫情期间突出“变线下为线上”,保障执行案件高效推进。查控处置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是执行工作的核心内容,疫情期间正常开展财产查控与处置是推进执行工作的关键。依托网络查控系统、执行联动机制、询价评估系统与网络拍卖系统将执行工作中大部分线下操作转为线上,运用“总对总”“点对点”开展银行账户、不动产等财产的网络化、自动化查控;通过与联动单位间的网络连接,远程对车辆、房产进行查封,减少执行人员外出办案的同时,极大缩短了发现与控制财产之间的时间。使用网络询价和司法网拍等手段,启动拍卖平台“VR全景”看房功能,高效、透明的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便捷、公开的实现财产快速变现。通过运用一系列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在需要减少集中执行行动和外出办案的形势下,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执行工作的影响。1个月以来,执行局新收执行案件192件,结案244件,通过线上发起网络查控317次,线上查封、解封房产11套,对14名被执行人采取失信、限高措施,通过电话、视频接待当事人270名,各类执行案件得以高效、妥善推进。
执行信息化为优化执行管理提供重要支撑,疫情期间突出“统一指挥协调”,保障执行案件规范推进。“执行指挥中心系统”与“执行管理系统”已成为执行管理的重要抓手,依托上述系统执行指挥中心能够通过对具体事项进行集约办理、实时监控,从而实现对执行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针对疫情对执行模式、节奏、效率的影响,指挥中心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变“常规管理”为“应急响应”,运用事项委托系统,统一集约对接各地法院和联动单位,远程标准化办理房产、车辆查封;在传统对9大环节21个流程节点实时监控的基础上,重点针对财产处置、案款发放等高风险环节结合系统反馈与提示,对异常数据实时预警,及时督促承办人即整即改,保证疫情期间执行案件规范办理的同时,大大降低了执行工作中的廉政风险。此外,依托系统完成的案件数据信息采集,也成为执行工作参与疫情防控,统一向社会各部门提出司法建议进行风险提示的重要依据。
执行信息化为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提供有效途径,突出“跨越时间空间”,疫情期间保障当事人便捷参与诉讼活动。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已逐渐成为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电子卷宗随案存储案件材料,结合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对执行流程、执行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内容进行公开,同时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微信等途径为当事人提供线上咨询,多种途径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云”法庭的建立,使“隔空”办案成为可能,通过网络立案、线上谈话、远程发款工作,减少当事人“跑”法院的次数,节约执行成本的同时,有效减轻当事人负担。例如我院近期办理的多起刑事退赔类案件,当事人大多分布在全国各地,涉及发款金额不大,我院通过线上确认账户的“无接触”发款模式,为该类当事人办理案款发放。截至2月27日,通过该模式线上共为210名当事人共计发款2600。81万元。
疫情期间执行工作高效、规范、有序的推进,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多年来未雨绸缪、着眼长远的开展智慧法院建设的成果。同时也暴露一些短板和不足,例如网络财产查控
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展、与执行联动部门网络系统对接的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执行管理系统的自动提示预警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联合惩戒系统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开发。接下来,门头沟法院将持续提高对各类系统的应用水平,在疫情期间积极依靠信息化成果服务办案与管理。同时,不断挖掘信息化在执行工作各个环节的作用,以减轻办案人员负担,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保障执法公正、廉洁、高效,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公开、透明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