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消费使我们的生活多姿多彩。随着经济结构升级发展,民众的消费领域热点逐渐从物质生活方面向精神文化和教育镀金等方面倾斜。无论是物质还是文化生活层面的消费,如何谨慎避免消费过程中产生的那些头疼麻烦事儿,无疑是每个消费者都想get的技能。海淀法院法官通过几起案例对此作出相关提示。
&影音设备非正规行货 法院认定构成欺诈
李先生诉称,其从某商家处购买了一套影音系统设备,价值45000元,该设备附件手册载明了设备说明、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金额等信息,其中包括4K投影机、3D眼镜、屏幕中置音箱、AV智能控制系统、智能中控主机等部件的具体品牌名称及产地。同时该手册上印制“本公司郑重承诺销售所有产品及其部件均为正规行货,绝无市面上水货假货”。使用过程中,李先生通过查询防伪序列码的方式发现,该设备相应部件并非商家所称系正规行货,遂通过微信与商家客服进行沟通,并发送了产品存在划伤、掉漆的照片。沟通无果后李先生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退货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商家辩称所售设备均系正规行货,可以提供相应报关文件,不同意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商家附件中的承诺,涉案设备及部分部件为特定品牌或国家的“原装进口”产品,并承诺所有产品均为正规行货。在消费者对于涉案产品及其部件的产品来源符合合同约定存在异议的情况下,商家仅提交两种设备的报关单复印件,也未能就其他设备系从正规渠道进货的事实举证加以证明,故其应当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在商家不能证明其提供之设备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属于“正品行货”,亦不能证明其中部分设备为其承诺的“原装进口”的情况下,商家的行为构成欺诈。故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对于购买特定品牌和产地的贵重或名牌产品,消费者在选择过程中即应当对其详细信息进行了解并核实,必要时应当让商家出示相关证书或文件。对于不能当场核实的产品信息,也应当在购物过程中先获得商家的充分信息,使用过程中应当保持谨慎态度,一旦发现可能与宣传或者承诺的不一致,应当妥善留存痕迹并第一时间与商家取得联系进行求证,必要时求助消协等维权机关。对于产品附赠的用户手册、保修卡等文件应当妥善保管,对于其中关于产品和服务的各项承诺全面阅读和掌握,以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发现产品与宣传不一致时,消费者应当妥善维护产品现状,适当时保留照片和视频等信息。对于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产品状况等过程均应当全程留痕,防止发生维权而举证不能的困境。
&无法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信息 法院判决平台承担责任
莫先生在优选电商网站购买了某商家经营的茶叶礼盒5盒,共计1800元,同时电商平台在该食品网页中载明“由平台提供售后服务”。茶叶到货后,莫先生发现礼盒包装显示茶叶配料为黑苦荞胚芽、龙须绞股蓝、红花等。莫先生认为龙须绞股蓝、红花是只能用于保健品的配料,该茶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故诉至法院,要求优选电商平台退货退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优选平台辩称,电商平台只是第三方平台而并非实际销售者,不同意莫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诉食品属于普通食品而非保健食品,但配料中含有只能用于保健食品不能用于普通食品的红花、龙须绞股蓝,且涉诉食品标示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经核实并不存在,故涉诉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且优选电商平台存在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情形,应承担对消费者的赔偿责任。同时,电商平台食品网页上载明的“由平台提供售后服务”,该承诺属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电商平台应当履行其承诺。故法院判决支持莫先生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由此可见,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应当严格谨慎地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相关资质,尤其应当对其真实有效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全面详尽备案。消费者在网络上购买食品时应当注意判断是网站平台自营食品还是入驻商家销售,如此在发生纠纷后方能准确有目标地进行维权。另外,对于平台网站上与食品相关的各种信息应当仔细浏览,做到对商家或平台承诺的食品或服务内容信息了然于胸,充分保护自身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