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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期不便当面致谢,“快递”这份感恩真情

本站发表时间:[2020-03-26]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吴明慧

  3月19日上午,房山法院执行局崔光伟法官收了一份特别的“快递”,陌生的电话、印象模糊的地址和名字,他带着疑惑打开快递——原来是一面锦旗。

  锦旗上写道:“高效廉洁、执法为民”,落款是王某和彭某某。

  “收到锦旗后,我拨通了寄件人的电话,接听电话的是一位当事人的女儿,她说母亲已经收到执行案款,没想到执行这么高效,疫期不方便当面致谢,所以将锦旗邮寄到执行局,以表感谢。”崔光伟这样说道。

  三天前,崔法官线上向申请人王某发还了2。49万元执行款,这笔钱是她丈夫彭某的生前债权。

  彭某曾为房山某村砖厂职工,负责砖窑烧火,1998年1月初,彭某在值夜班时发生煤气中毒。后被鉴定为工伤致残程度二级、大部分护理依赖,砖厂应支付彭某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后砖厂注销,其主办单位继续承担给付责任,虽然津贴按时发放,但给付的金额未按北京市标准及时调整。

  2015年,彭某将该村经合社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津贴差额。经房山法院审理,支持了彭某的诉讼请求,判决房山某村经合社2015年11月起按月支付彭某6425。2元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并按北京市标准及时调整。

  不料,彭某于2019年5年去世。

  2020年1月,王某及子女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法院司法确认,由王某继承彭某对房山某村经合社享有的债权。

  据了解,2019年1月至3月期间,房山某村经合社按月向王某支付2700元,未按判决执行。现王某申请执行该期间应付差额及4月份伤残津贴,共计2。49万元。

  春节假期结束一上班,该案分到执行法官崔光伟手中。崔法官及时并用“硬手段+细释法”开展执行活动,采取线上查询、电话约谈、网络冻结划扣等措施,最终将全部执行款顺利发还给申请人王某。

  “案款发还当天,王某表示很意外,没想到疫情期间执行也这么高效。”崔法官介绍道,在疫情防控期间,他所在的执行团队每天至少接听当事人电话80个,平均每周执结案件30件。

  疫期防控不松懈,执行工作未停歇。


[供稿单位:房山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