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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被小三+堕胎+被迫分手”,女子诉前男友索赔15万

本站发表时间:[2020-03-31]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古月

  因认为前男友隐瞒已婚身份,且在其怀孕后逼迫堕胎,之后又强行分手给其巨大伤害,姜女士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为由将前男友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李先生履行承诺,向其支付补偿金15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姜女士称,她与被告李先生原来是同事,因为工作交流较多,期间李先生一直宣称自己单身,二人在工作中产生好感,于2016年确立恋爱关系。2017年初,李先生向姜女士表明自己已婚,姜女士随即向李先生提出分手并从公司离职。

  数月后,李先生再次联系姜女士,称其已经离婚,想和姜女士继续恋爱关系,二人恢复恋爱关系,后开始同居。2018年,姜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但李先生以家人反对、性格不和等原因一再要求姜女士做人工流产,最终因为李先生态度坚决,姜女士被迫在医院做了流产手术。手术后李先生对姜女士漠不关心,并提出分手,同时答应给姜女士补偿款20万元。事后,李先生向姜女士转账5万元,剩余15万元迟迟没有兑现。

  原告姜女士认为,李先生隐瞒已婚身份使其曾成为第三者,在姜女士怀孕后又强迫其堕胎并提出分手,给姜女士身心造成巨大伤害。因此,对李先生提起诉讼,要求李先生履行承诺,向其支付补偿金15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供稿单位:海淀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