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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法院四措并举推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任务落实到位

本站发表时间:[2020-04-27]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孙燕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门头沟法院在组织保障、任务分解、具体推进、经验探索四个方面重点发力,推动改革试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一是在组织保障上求全,确保落实有力。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着力抓、重点抓,党组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对推进落实试点工作进行专门批示。强化制度保障,结合最高院、市高院部署安排和该院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改革试点涉及的6项任务予以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分解到位、责任主体认领到位。成立工作专班,从各部门抽调14名业务骨干成立改革试点工作专班,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统筹协调试点工作的数据统计、专项调研、问题反馈、考核监督、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全流程保障改革试点工作有力推进。

  二是在任务分解上求细,确保落实有序。将此次改革试点作为推进审执工作的有力抓手,纳入全院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全年跟进落实并督导考核。结合部门特点,对重点领域采取重点庭室先行试点模式,如立案庭重点探索司法确认和小额诉讼,已就实践中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民一庭针对独任制改革明确“能独任不合议”原则,推动独任制普通程序广泛适用;民二庭针对电子诉讼进行重点试点探索,努力总结固化形成经验。审判管理部门对市高院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中涉及民诉繁简分流相关内容进行专项解读,并通过定指标、勤通报、常跟进的方式持续督导,形成“院党组-各庭室-全院干警”各司其职、层层落实、一贯到底、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在具体推进上求实,确保落实有效。先后召开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持续督导。组织法官联席会议和专题学习培训,将“1+6”改革试点配套文件通过思维导图的形式进行解读和要点提示,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学习研究和宣传推介力度,推动法官和干警对试点工作深化理解,提高主动适用的行为自觉。结合该院案件情况,明确“当用则用、能用尽用”原则,制作涵盖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程序的两大类十三项模板,全面推进改革任务。充分发掘院庭长在推动落实中的引领作用,各庭室在全面试点、重点攻关中的攻坚作用,工作专班在跟踪问效、督办考核上的督导作用,以及法治宣传在赢得支持理解上的导向作用,确保试点工作落实落地。

  四是在经验探索上求新,确保落实有方。紧密结合区情院情和发展特点,在充分融合“多元调解+速裁”“诉源治理”“在线诉讼”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创新性试点和项目化落实相结合,确保改革试点改出特色、试出亮点。如王平村法庭以务实管用、群众欢迎为导向,依托驻地司法所的便利条件,探索联合开展特邀调解工作;斋堂法庭和潭柘寺法庭将服务乡村振兴、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和改革试点相结合,进一步优化诉讼组合、深挖制度潜能,努力以最低的诉讼消耗盘活审判资源,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效能最大化。


[供稿单位:门头沟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