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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校园欺凌 还孩子一片湛蓝天空

本站发表时间:[2020-07-07] 来源:门头沟法院 作者:谌蜀梅

  “你能不能保护我啊?”饱受校园欺凌的陈念在成功逃离一次校园欺凌后不敢回家,身穿校服抱膝坐在小北家门口,对着晚归的小北说。这是电影《少年的你》中的一个片段。此片讲述了饱受校园欺凌的陈念在没有得到有力社会支援体系保护下陷入困境,在结识了社会青年小北后向他寻求帮助,小北开始每天护送陈念上下学,二人在这样的保护与被保护中得到属于他们自己的温暖。可是这种跟随式的防欺凌手段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施暴者趁小北不在,再次对陈念实施欺凌,陈念因过失致死施暴者,最终承担刑事责任。

  看到影片的内容,很多人说,现实中一般没有这么严重的校园欺凌。真的没有吗?或许只是我们没有见过而已,甚至有比影片中更恶劣的欺凌场景,而那种程度的欺凌往往是小的欺凌事件随时间升级的结果。让我们从一起侵权案件来看看生活中常见的校园欺凌。

  “熊孩子”找茬伤人被索赔

  某校初中的三位同学小李、小孙、小郑素来行事嚣张,常看谁不顺眼就主动挑起事端,教训对方,是老师和同学眼中典型的“熊孩子”。起初,被欺负的同学还会告诉老师,班主任也会第一时间处理,教育这三个孩子,这样小哥仨就会老实一阵子,但时间一长,三人学会了表面装乖巧,背后依然我行我素。小刘与这三人不睦,曾因琐事产生过争端。一天在上课间操的时候,这小哥仨又开始故意找茬,借故与小刘与发生口角,跑操期间,小孙故意撞击小刘,造成小刘摔倒,小李又火上浇油地推搡了一把,最终致小刘左锁骨骨折。事发后,小刘父母将孩子送至医院治疗,支出医疗费三万余元。小刘父母报警后,法医对小刘身体所受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经鉴定,小刘的伤情属于轻伤二级。在协商赔偿事宜时,仅小孙父母进行了足额赔偿,小刘父母与小李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小刘父母遂以小刘名义将施害者及其父母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孙与小李故意推搡致小刘受伤,令其承受身体及精神上的伤害,二人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小孙、小李在事故中的作用,法院判定小孙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小李承担20%的赔偿责任。因小孙已经履行赔偿义务,因此法院判定小李还需赔偿小刘相应损失一万余元,因小李没有个人财产履行赔偿义务,因此最终由小刘的父母履行赔偿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若不考虑小孙和小李的年龄,他们的行为实际上已经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中故意伤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见这种随意欺凌他人致人受伤应当承担的刑事及民事责任并不轻,但这种后果貌似被施暴者忽视了。为什么?或许我们能从小李和小孙因年龄未满十六周岁,未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个结果窥视到一丝原因。

  校园欺凌不可轻视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2018年发布的《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校园暴力事件中55。12%因口角、小摩擦等琐事引发。这样的口角、小摩擦往往不容易引起他人的重视,但事件后续的发展很有可能会超出许多人的想象。

  和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年龄小,辨别是非对错及控制自己犯错的能力都较弱。对于自己看不顺眼的人和看不顺眼的事情,一旦决定要做点什么,就会秉持着“怎么爽怎么虐”的心态,毫不顾忌后果,这种恶是一种无知的恶、无所畏惧的恶,恶劣程度超乎想象。就正如文中案例,小刘与小哥仨关系本就不睦,平时这种关系的表现大约就是口角、琐事之类,并未出现打架、斗殴等暴力行为,所以从这方面来看,情节确实比较轻微。但这件事的后续发展应该是老师、家长都没有预料到的,那就是小哥仨欺负人的手段升级了,最终出现小刘被撞击后锁骨骨折,轻伤二级的结果。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日常生活中孩子们一些欺负人和被欺负的事件处理很大程度上将影响孩子们将来的相处模式和关系发展方向。当孩子们实施了欺凌他人的行为,家长、老师、学校等与孩子们有密切关系的人应当及时制止和矫正,反之,不仅会助长施暴者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对于受害者的性格养成及今后的生活也会造成诸多负面影响,甚至受害者可能转化为施暴者对其他孩子实施欺凌,造成欺凌事件不断发酵,一发不可收拾。

  破解校园欺凌 还孩子一片湛蓝天空

  水尝无华,相荡乃成涟漪;石本无火,相击而发灵光。破解校园欺凌问题需要学校、家庭、政府、司法机关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学校作为。首先,老师和学校作为抵御校园欺凌的前线,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不应走过场、蜻蜓点水,应切实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让未成年人敬畏法律、敬畏规则;其次,让学生接触和了解更多的实际案例,学会如何应对和处置,对校园欺凌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第三,以正确、公允的态度及时处理学生间的“琐事”,避免矛盾升级,防止因学校、老师的偏向和不公平的处理方式形成新的校园欺凌;第四,强化校园监控力度,保障视频监控范围全覆盖,延长视频保存时间,完善备份资料保存条件。

  家庭关爱。家长应学会如何配合学校教育,以温暖和爱塑造未成年人的良好性格,引导孩子正确化解冲突。受害人的家庭应重点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方面,引导孩子积极寻求解决方法,正确处理矛盾;施暴者的家庭应关注孩子行为源头,加强家庭教育,改善孩子的行为模式。

  净化网络。加大校园欺凌事件视频发布审查力度,避免此类视频成为校园欺凌的“教科书”;加大对网络教唆者、组织者及平台的惩罚力度,为未成年人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营造良好的网络空间。

  完善制度。首先,制定专项司法制度,完善惩戒措施分级制度,做到对校园欺凌有法可依。其次,建立完善青少年保护制度,明确公安机关、团委等机构的职责分工,同时利用社工组织强化基层保护力度,引入心理咨询机构加强对受害人的心理疏导,和对施暴者的心理干预。第三,完善已构成刑事责任但因不满刑事责任年龄无需接受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监管措施,设立监管性矫正机构以及必要的隔离管教场所。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正如胡云腾大法官所说,只有始终贯彻对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特殊保护和重点保护的价值取向,让保护未成年人的“政法工作一条龙”和“社会工作一条龙”双龙共舞,才能为未成年人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清澈湛蓝的天空。我们真心期盼,在操场上无忧无虑奔跑的孩子中不会出现下一个受害者或施暴者;我们真心期盼,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好好长大。


[供稿单位:门头沟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