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如何通过线上庭审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如何在实现线上庭审的诉讼便利前提下保障庭审实质化的持续深化。
7月14日上午,北京一中院适用认罪认罚程序通过线上庭审的方式成功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一审案件。据了解,该案在保障远程诉讼便利性的同时安排警察证人线上出庭作证,利用现有条件充分保障刑事案件证据标准不降低,为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给出了一中院方案。
被告人訾某与被害人王某均系某单位同宿舍职工,二人产生争吵继而发生打斗,过程中訾某持刀刺扎王某,造成被害人王某当场死亡。訾某拨打报警电话表示主动投案,后民警将訾某查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訾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北京一中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审理此案。经审查,北京一中院认为本案符合认罪认罚适用条件。然而,鉴于本案被告人的人身检查笔录缺少见证人在场,因此该警察作为关键证人,其证言是认定人身检查笔录取证合法性的重要证据。
对于刑事审判而言,线上庭审的主要难度在于证据材料多、庭审举证质证难度大、证据标准要求高。庭前充分的准备、证据的严格审查以及庭审的充分质证,是确保刑事审判质量的重要前提。在线上诉讼提高便利性的同时,如何在现有条件下充分保障刑事案件证据标准不降低,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质证权,是刑事审判需要格外关注的问题。
7月14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该案,通过线上开庭的方式安排警察证人远程出庭说明该证据取证的合法性。本案庭审过程顺畅有序,法庭充分审查了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出庭警察证人接受了控辩双方的充分质证,充分保障了被告方的辩护权,取得了较好效果。经过质证,控辩双方对警察证人远程出庭作证及证言的真实性表示认可。案件将择期宣判。该案是北京一中院推进关键警察证人出庭作证常态化,落实庭审实质化的一个缩影。
自2014年开始,北京一中院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北京市公安局等单位开展联合试点,探索建立警察证人出庭作证机制。基于已有的机制探索的经验,北京一中院在保障远程庭审便利性的同时,充分释放已有机制保障作用,持续深化关键警察证人出庭作证机制,推动庭审实质化不断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