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着眼于服务辖区中心工作大局,积极主动作为,充分运用多种措施,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保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顺利召开。
一是深化诉源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以司法审判为切入点,主动将诉源治理融入党委政府的社会治理体系,通过党支部与镇街党组织精准、双向对接,建立矛盾纠纷从属地发现、诉前调解、审判执行各阶段无障碍流转的治理链条。五中全会前期,我院10余个党支部主动走访对接辖区镇街了解区域发展重点,摸清司法需求,并“一对一”发送所辖镇街涉诉情况白皮书,提升基层组织社会治理水平及法治化程度。及时精准识别风险,以诉源治理为工作指导,以多头联动为工作机制集社会各界力量合力化解,最终达成调解方案并如约履行,成功化解可能产生的涉群体纠纷诉讼。如该区一起涉及400余人的信鸽赛事因奖金支付问题产生纠纷,部分参赛者诉至法院并申请诉前调解。我院组成专门调解小组对先诉案件先行调解,积极对接镇政府及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多方开展情绪疏导及释法析理工作,最终该群体性纠纷以达成合理合法、各方共赢履约方案的形式妥善化解。
二是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对内强化案件、程序两个方面的繁简分流,一方面通过“全面导入、定量导出、两次分流、三级把关”的工作模式,确保精准识别繁简案件,实现简单案件全面吸附、复杂案件顺畅流转,多元调解成功和速裁工作成效位列全市前列;另一方面把好立案、转程、审判“三道关口”,确保小额诉讼程序“当用则用、能用尽用”,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由上半年的5.84%提升到15.11%。对外加强与调解组织衔接,为区人民调解委员开展业务培训,从乡镇司法所选任24名调解员充实我院调解队伍。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等诉前解纷的作用,妥善分流矛盾,有效缓解法院案件增量。截止10月25日,我院委派诉前调解案件1447件,调解成功1128件,调解成功率达77.95%,较今年上半年提升近9个百分点。派出法庭积极延伸司法诉服,挂牌32个“无讼示范村居”,搭建党群服务中心,派驻法官开展指导民调、开办“农民法治夜校”巡回讲堂活动100余次,主动回应山区百姓的法治关切,推动司法服务从粗放型向精准型转变。
三是落实战役保障措施,助力辖区营商环境优化。将涉疫情案件纳入本院重大敏感案件台账管理,提示案件风险,更新审理进度,督促对涉疫情的企业纠纷高效流转,优先、从快办理。截至10月25日,我院受理涉疫情纠纷128件,已经审结121件。疫情期间与区发改委、经济开发区、区工商联等部门建立常态沟通交流机制,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细则》,制作《辖区企业应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问题指导手册》,围绕疫情防控、合同履行、劳动用工等企业重点关注内容,以“一问一答”方式总结归纳常见法律问题四十四条,点对点发放至辖区150余家企业,精准回应疫情中企业的发展需求,助推辖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自疫情爆发以来,我院未收到一起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是严格信访办理程序,做好信访化解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明察暗访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和专项督察,如结合“接诉即答”“接单即办”工作,定期梳理并类型化分析群众“联系法官”相关事由,对容易引起群众“联系法官”的情况进行通报与提示;结合案件评查工作,对扣审、延审、撤诉等案件进行专项评查,着重对司法不规范、不严谨的行为和事项进行督导检查。制定《涉诉信访接待、办理工作细则(试行)》,遵循“精准标记、源头化解、有效推进、报告进展”工作原则,明确“法官主办化解、院庭长督办协调、专员全程跟踪反馈”工作方法,按照“谈话-联系-督办-反馈”工作程序,稳妥推进信访件办结,全面实现风险及时防范、纠纷妥善化解。今年前三季度,我院针对当事人反映的情况逐一核实、逐一研判,对收到的群众来信21件、政法民声热线430件,全部按规定反馈,办结率达100%,切实做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是筑牢安保防线,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妥善应对秋冬季节第二波疫情反弹态势,严格落实线上、线下开庭纪律规范,推行网上庭审、线上调解等办案模式,开通远山区法庭云审判,最大化降低疫情对审执活动的影响,线上庭审率达52.2%,位列全市法院前列,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审执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在全力做好内部防控和妥善安排审执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完善安保维稳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预警机制的规定》,成立安保工作指挥委员会及工作组,加强审判各环节安全防范意识,审判人员对于矛盾激化的案件,加强与法警大队的沟通协调,提前做好防范预案。同时,严格落实机关安保值班制度,坚持值班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干部三级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实行7*24小时全天候舆情监控,保障各类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确保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