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与北京消费者协会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会上双方进行了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基地的签约仪式。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晓军介绍,截至今年10月底,北京市各级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30610件,办结28493件,办结率达9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13.22万元;96315热线共登记投诉单3054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8.59%,办结21590件。杨晓军表示,他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与三中院紧密协作,加强维权理论研判和消费维权宣传,将协议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侯军介绍,自2013年8月北京三中院建院至今年9月30日,三中院共审结涉及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4308件,案件数量整体呈逐年上升趋势,体现出近年来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于保护自身消费权益的司法需求也在不断提升。
小编从会上了解到,自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以来,培训、酒店、餐饮、住宿、旅游业等相关合同的履行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提供服务主体集中在教育培训机构、健身机构、美容养生会所、旅游服务结构中,且因服务消费往往涉及多数特定群体,因某一经营者变更主体、停止营业、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致使服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引发购买同种服务的大量消费者同时诉讼,呈现出群体性诉讼比例较高、消费者预付费比例高、按照承诺完成合同比例低、经营者退费比例低的现象。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强表示,未来将会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基地打造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审判业务高地、法治研究高地和法治人才高地。与北京消协开展合作共建,北京三中院将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中心实践基地的作用,使“两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消费权益纠纷得到多元式、“一站式”化解,为北京高水平服务业对外开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引导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