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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中院通报涉收藏品刑事案件 八成案件被害人为中老年人

本站发表时间:[2021-11-13]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高煦冬

  字画、古玩、钱币、邮票等收藏品因具有升值空间和艺术价值而广受投资者追捧,有关收藏品的刑事犯罪随之而生。11月12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涉收藏品刑事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希望借此提高社会大众的防范意识,为进一步打击涉收藏品刑事案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7年至2020年,三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审结涉收藏品一审刑事案件66件,主要涉及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北京三中院副院长辛尚民向小编介绍称,涉收藏品刑事案件主要呈现运作公司化、手段套路化。涉案藏品拍卖会均为虚假拍卖,交易价格虚高,相关部门监管缺位。调研发现,约八成案件被害人群体为55岁以上中老年人,超半数案件被害人涉及70岁以上老年人,甚至有被害人在一家公司受骗购买藏品后,又在另一家公司受骗委托拍卖,遭受藏品行业上下游公司的反复欺骗。

  虚假大师惑人心,虚假拍卖迷人眼

  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期间,被告人郭某等二十余人通过鸿源九鼎、御典春秋等多家收藏品相关公司,以打电话等形式联系客户,编造举办展览会、拍卖会等事由邀约被害人,虚构能帮助被害人通过拍卖会出售邮票、钱币、字画、瓷器等收藏品,以展览费、拍卖预收费(标底费)、入场保证金、洽谈费等各种名目骗取80余名被害人钱款400余万元。公司内部员工之间有紧密的配合和专门的话术,不同的业务员在约谈客户、鉴定藏品、组织拍卖等不同阶段介入,互相配合、轮番上阵。

  本案中,被害人之所以相信被告人并支付拍卖费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相信公司所谓的“鉴宝专家”,并参与了被告人组织的“拍卖会”。公司的“鉴宝专家”实际并无鉴定资质,“拍卖会”常在大型酒店宴会厅举办,场面看似气氛热烈,实际上频频举牌的“买家”是由被告人出资招募的群众演员冒充,会托(群演)会根据被告人的安排,不断烘托气氛、抬高价格,但举牌的最终价格不会到达藏品保留价,以保证藏品流拍。在进入拍卖会场的时候,涉案公司员工会刻意陪同被害人聊天,不让被害人和虚假买家有交流的机会,以免群演露馅;在被害人的藏品流拍后,为了防止被害人发现异常,涉案公司员工会在门口把守,并与被害人逐人单独私聊,继续吹嘘藏品价值和市场前景,劝说被害人将拍卖进场费转为私下洽谈费或缴纳高规格进场费升级拍卖场次。虚构的大师身份、伪造的拍卖盛景、环环相扣的话术,都让被害人丧失判断、越陷越深。

  经法院审理,已认定被告人郭某等二十名被告人构成诈骗罪,分别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到十三年六个月不等刑罚,现该案已生效。

  法官提示:理性评估,勤问勤查

  对于此类案件,民众应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北京三中院刑二庭庭长余诤作出相关提示:收藏爱好者们应理性评估收藏品价值,谨慎核实公司资质,在投资收藏品前多通过网络、书籍、咨询专业人士等方式进行充分调查研究。不要轻信收藏品公司业务员的推销,不要轻信收藏品公司“鉴宝师”“专家”的鉴定,不要轻信所谓“拍卖现场”的繁荣景象。对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可联合公安部门对收藏品公司的经营资质、经营情况、涉诉情况开展联合治理行动,不定期开展巡查调研,畅通举报渠道,加强藏品行业整顿,完善拍卖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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