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荣幸地当选北京四中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同年9月,来到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进行岗前培训,心情无比激动,站在法官学院大楼前,注视着大楼上镶嵌的国徽,神圣而庄严的使命感油然而生。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民告官案件。
原告是一个70多岁的插队知青、老知识分子,在山西当教师多年。由于父母年迈多病,他辞掉工作回京照顾父母。恰赶家中唯一的老房子拆迁,他对补偿条款与拆迁公司没能达成一致意见,拆迁公司对其房子进行了强拆,老人及兄弟身体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老人上诉到某区政府告公安局不作为。
开庭那天,老人因没钱聘请律师,只请了两位邻居出庭作证。老人年事已高,时常答非所问,但法官总会耐心倾听,并适当提醒帮老人把思绪拉回来,回答法官提出的问题,老人也会很有礼貌地说一声“对不起”。为了拆迁这事,老人吃了不少苦,在法庭上不停地重复着他想说的话,两位邻居更是哭的伤心,为老人家诉苦。
休庭后,我们进入合议庭合议。法官讲:“这个案子是可以不审直接宣判的,原告误认为某区政府不作为,袒护执法部门。实际,某区政府在处理老人投诉问题上没有推诿。老人请不起律师,在拆迁问题上没有得到正确指导,打官司走了很多弯路,受了很多委屈”。
习近平总书记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
我们不应为审案走形式、走过场,尤其是民告官的案件,庭审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才对。我被法官的言行深深地打动,在审判中处处能为老百姓着想,能以人民利益为中心,这才是一个真正让百姓拥护和爱戴的好法官。
想要做好一名陪审员,只有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才能将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每次陪审都是很好的实践机会,每一个法官审理的案件都是一门很好的教课书,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总结。我要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和陪审能力,不辜负人民赋予我的权力和寄予我的期望,不辜负党对我多年的培养;我要学习法官的沉着冷静,做一个明察秋毫、体恤民情、秉公办案,让人民满意的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