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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机构驻检察机关工作站座谈会在市检四分院召开

本站发表时间:[2018-09-29]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为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驻检察机关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确保相关工作规范开展,根据市院统一部署,近日,市检察院在市检四分院新办公楼召开法律援助机构驻检察机关工作站全覆盖座谈会。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伟,市司法局副局长马燕,市检四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庆文、市院和各分院检察管理监督部、公诉部、经济犯罪检察部、刑事审判监督部、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检察部、未成年案件检察部,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举行了法律援助机构驻检察机关工作站揭牌、授牌仪式,北京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规划协调处崔冰处长解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规范法律援助机构驻检察机关工作站工作开展的实施办法》,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郑惠云主任、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管理监督部张际枫主任分别进行了发言,之后进行了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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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分院许庆文副检察长在致辞中表示,值班律师制度很好地体现了保障司法人权的刑事司法理念,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四分院认真贯彻落实市院部署要求,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三首标准”,建设“六个体系”,贯彻“六个强检战略”。充分利用法律援助机构驻检察机关工作站这个平台,全力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必要办公场所和设施。

  二是加强与值班律师的沟通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作用,推动司法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三是充分发挥值班律师作用,与律师共同开展对犯罪嫌疑人教育转化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市司法局马燕副局长在讲话中表示,这次座谈会标志着法律援助机构驻检察机关工作站实现了全覆盖,增强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信心,具有重要意义,并就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抓好落实,形成效果。实现法律援助机构驻检察机关工作站全覆盖,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站的管理,努力建设长效机制,选好值班律师和律师团队,共同推动这项工作。

  二是加强合作,形成合力。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值班律师有效参与,充分发挥值班律师作用,共同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三是加强创新,形成经验。要加强信息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创新工作站运行的体制机制,加强工作站的管理和服务,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

  王伟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全市检察机关的法律援助工作,对工作中取得的宝贵经验给与了高度评价,并就进一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的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强化协作配合。

  要加强与值班律师的沟通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建立健全沟通协调的制度规范,确保值班律师有效参与,保障值班律师作用的发挥,与相关单位积极开展沟通交流,制定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作用,推动司法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二是加强定期沟通。

  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充分利用法律援助机构驻检察机关工作站这个平台,加强沟通协商,促进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鼓励和促使更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服法,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繁荣稳定。

  三是开创性开展工作。

  要紧密结合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形势,着力开展务实性工作。要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作用,提升刑事诉讼效率、健全刑事诉讼结构、完善刑事诉讼程序,推动司法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法律援助工作要结合北京的特点,充分利用北京优势,努力形成北京特色。


[供稿单位:市检察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