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市政法单位 > 北京市检察院

租房人,请警惕这种骗局!

本站发表时间:[2018-09-3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如何防止租房被骗、识破租房骗局,是租房人需要了解的技能。下面,通过门头沟检察院近期办理的一件房屋中介公司原职员私自收取租金的诈骗案,提醒您远离此类网络诈骗。

  杨某为某中介公司职员,在职期间掌握了多名租户的个人信息。离职后,杨某利用之前掌握的客户资料信息,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多名被害人,在微信上出示以前的工作证和租房合同骗取被害人信任后,以提升个人业绩、租金享受折扣为由,告诉被害人公司已变更租金缴纳方式,让被害人将租金微信转账至自己个人账户。杨某通过上述方式共骗取十余名租户,租金共计高达数万元。目前,我院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杨某隐瞒自己已经离职的真相,虚构自己可以代为收取租金的事实,租户基于此陷入了错误认识后将自己的租金转给杨某,租金累计高达数万元,杨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罪。

  防骗小贴士:

  犯罪嫌疑人杨某的手段并不高明,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上当受骗,我们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一是租房的时候遇到转账的要求不轻信,必要时应与公司直接联系,转账后留好凭证,留存证据方便维权,一旦发现被骗,及时报警。本案中租户就是过于轻信杨某,没有向中介公司核实是否变更过缴纳租金的方式,导致自己损失惨重。

  二是中介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的管理,离职后及时收回工作证件和客户资 料,维护公司的社会信誉。本案中中介公司在杨某离职时并未要求杨某上交相关工作资料,并且杨某作案时间长达三个月,中介公司才察觉到问题所在,但为时已晚。


[供稿单位:市检察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