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门头沟检察院获赠“秉公执法 温情办案”锦旗,该锦旗表达了被告人家属及辩护律师对检察官公正办案、依法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感激。
被告人包某因工作原因与被害人产生矛盾而意图报复,遂在被害人办公室安装秘录设备,并用所拍摄的涉及被害人隐私的视频敲诈勒索。虽然案发后包某主动认罪且系犯罪未遂,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但由于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基准刑仍然较高。
疫情期间被害人无法来京,检察官通过电话详细向被害人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获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等具体法律规定,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由于被害人不愿意直接与包某家属及辩护律师见面或通话,检察官多次与辩护人和被害人沟通,并最终促使谅解协议的达成,有效化解了被害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矛盾。庭审中,被告人包某感谢检察官细致耐心的工作,当庭表示将认真接受改造,争取早日重新回归社会。最终,法院对包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门头沟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一方面,检察官注重加强与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被害人的沟通,做好释法说理、听取意见等工作;另一方面,主导认罪认罚协商,在被害人不愿直接与被告人家属及辩护律师协商的情况下,通过检察官与辩护人、被害人分别协商,既增加了沟通效果,又避免了直接、情绪化的冲突,在促成双方达成谅解协议过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正面的司法引导,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